近日,韓國雇傭勞動部對《職業安全衛生法案實施細則》第162條進行了修訂。此舉旨在進一步完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中替代名稱和替代內容的使用範圍,更好地保障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法規修訂變化
(左:前法;右:現行法)
截圖來源:물질안전보건자료(MSDS) 제도 개선 안내
在轉讓或提供經批准為商業機密(CBI)物質並將其用作製造或生產其他產品的原料(主體為“海外製造商”和“進口商”)時,可在相關產品中使用CBI物質的替代名稱和替代含量,以便編寫有關產品的MSDS。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在“混合”中允許使用替代名稱和替代含量外,在“物理成型”等方法中也同樣允許使用替代名稱和替代含量。
合規要求詳解
近期,隨著10-100噸現有產品的緩衝期即將結束,許多企業紛紛開始進行大批量的CBI申請,為此韓國雇傭勞動部結合CBI的實際審核情況對法規進行了修訂。
此次修訂,對於企業來說是利好!意味著,在實際供應商資訊傳遞過程中,可以避免重複申請CBI,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和時間。
為了更直觀地解釋這一點,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
產品1中有物質A、B、C,其中A已經獲得了CBI批准。
當同企業或該企業的上下游將原料A進行物理混配產品2時,在不產生化學反應生成新物質,且產品2也為MSDS物件物質的情況下,A的CBI批准號和有效期可以沿用。
另外,在MSDS中使用CBI物質的替代名稱和替代成分時,須在MSDS“3.成分名稱和成分含量”中注明通過的CBI批准號和有效期。
瑞歐提醒相關企業
今年,韓國政府對《職業安全衛生法案》及其相關法規進行了頻繁修訂,進一步優化了材料安全資料表(MSDS)和商業機密(CBI)制度。這些修訂不僅完善了相關程式,還糾正了現行制度運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在此,我們再次提醒在韓國擁有現有產品,且噸位量在10-100噸範圍內的企業:緩衝期即將到期。
如果您的產品中含有需要進行CBI申請的物質,請儘快完成申請。我們隨時為您提供協助,歡迎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