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越南工貿部(MOIT)正式發佈第33/2026/TT-BCT號通告,對其職能管轄範圍內的中高風險產品及貨物清單進行了更新。該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並全面取代此前的第41/2023/TT-BCT號通告。
法規背景
第33/2026/TT-BCT號通告依據2025年修訂的《產品和貨物品質法》及第37/2026/ND-CP號政府法令而制定。
其中,第37/2026/ND-CP號法令進一步明確了產品和貨物風險等級的確定原則、方法及程序。根據該法令,產品和貨物按照風險程度分為三類:
高風險產品和貨物:如未採取適當管理措施,可能造成嚴重或特別嚴重後果;
中風險產品和貨物:如未採取適當管理措施,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低風險產品和貨物:在受控或正常使用條件下,通常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MOIT在對其監管範圍內的產品和貨物進行風險審查和評估後,結合越南進出口貨物情況發佈了新的分類清單。
六類產品被列入中風險清單
第33/2026/TT-BCT號通告以附件的形式,對產品和貨物進行列明,具體涵蓋:產品名稱、產品描述、HS編碼(依據第 31/2022/TT-BCT 號通告)、適用的國家技術法規(QCVN)以及品質管制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高風險產品和貨物部分未列出具體產品。中風險清單則包括以下六大類產品:
紙巾和衛生紙;
化學品及含化學品產品;
工業炸藥和高威力炸藥;
工業炸藥配件;
工業機械、設備和材料;
爆炸物前體。
其中,化學品及含化學品產品類別涉及的具體產品包括:
螢光燈;
工業用氫氧化鈉;
聚合氯化鋁(PAC);
濃度為10%至35%的工業用氨;
含鉛的塗料;
含甲醛和由偶氮染料轉化形成的芳香胺的紡織品。
合格聲明義務
對於列入中風險清單的產品,製造商或提供商必須依據相應國家技術法規實施合格聲明。合格聲明可以基於以下方式進行:
經依法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結果;
由MOIT指定的合格認證機構或者由省級或直轄市人民委員會為國家管理目的指定的合格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結果(第37/2026/ND-CP號法令第98條第2、7款);
企業或個人開展的自我評估,並提供經認可或指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
企業需要通過國家計量與品質標準資料庫完成合格聲明登記。在產品投入市場流通前,按規定在產品上使用合規標誌,建立台賬記錄,並向認證機構提交年度使用報告。
通告附件針對不同產品和貨物規定了相應的合格評定方式。涉及的評定方式包括第14/2026/TT-BKHCN號通告規定的第1、5、7和8種方法:
方法 1:對代表性樣品進行檢測並開展認證;
方法 5:對代表性樣品進行檢測,同時評估生產過程或管理體系,並通過樣品檢測及生產過程或管理體系評估進行監督。樣品可從生產現場和/或市場採集;
方法 7:通過檢測並評估整批產品或貨物進行認證;
方法 8:對全部產品或貨物進行檢測或檢驗。
企業需要根據其經營的具體產品類別,逐項核對通告附件中的產品描述、HS 編碼,並判斷其產品適用的技術法規以及合格評定方法。
過渡安排
對於在2026年7月1日通告生效前,已經完成合格評定和合格聲明的企業,可以繼續使用相關合格證書,直至證書到期。同時,企業無需重新登記合格聲明。
瑞歐科技提醒相關企業
此次清單更新將直接影響相關化學品及含化學品產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供應鏈企業。
對於工業氫氧化鈉、PAC、工業用氨以及含甲醛或芳香胺的塗料和紡織品等產品,企業需要重點核查其是否落入附件規定的具體產品範圍。
瑞歐科技建議企業結合自身產品和業務模式開展以下工作:
覆核產品清單:逐項比對第 33/2026/TT-BCT 號通告附件中的產品描述、HS編碼及適用QCVN;對於經營化學產品,需確認其濃度、成分和用途是否符合附件描述;
確認合格評定方法:根據具體產品確定適用的方法1、5、7或8,並核實認證、檢測機構是否屬於依法認可或指定機構;
檢查既有文件:整理現有合格證書、檢測報告和合格聲明,確認文件有效期及其覆蓋的產品範圍;
更新供應鏈資料:將新的風險分類、技術法規要求、HS編碼和合格評定義務傳達給生產、採購、物流、報關及越南進口商團隊;
建立後續監控機制:持續關注MOIT及相關主管部門對產品清單、技術法規和指定機構的後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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