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六部聯合發佈了《關於對含γ-丁內酯部分特定產品優化服務管理措施的公告》,該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公告明確,對於進出口光刻膠、聚醯亞胺取向液、稀釋劑等含有γ-丁內酯特定產品的企業,部分產品將可豁免辦理進出口許可。
哪些含有γ-丁內酯產品可豁免辦證?
對γ-丁內酯含量低於60%(含)的光刻膠、聚醯亞胺取向液、稀釋劑、感光液、防反射薄膜生成液,免於辦理進口許可;免於辦理國內購買和運輸備案證明。
γ-丁內酯含量低於20%(含)的列印墨水(含清洗墨水匣等耗材),免於辦理進出口許可;免於辦理國內經營、購買和運輸備案證明。
進出口企業如何應對新管理措施? 自2024年1月1日起,含有γ-丁內酯的特定產品(詳見文末公告原文),不高於指定濃度的,免於辦理進出口許可。 含有γ-丁內酯的特定產品(詳見文末公告原文),高於指定濃度的,正常辦理進出口許可。 公告未提及的其他產品,仍按產品含有γ-丁內酯,即辦理進出口許可。 新聞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