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7日,美國環保署(EPA)提議對《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名錄中的 inactive PFAS物質進行重要新用途規則(SNUR)的管控。
源自:EPA終版規則預告版,可添加文末小助手獲取原文檔與詳細清單
經過近一年的討論和審議,這一管控措施終於在2024年1月8日正式落地!
inactive物質
TSCA名錄中的 inactive 物質是指,自2006年6月21日以來,未在美國境內有生產、進口或加工活動的化學物質。
一般情況下,這類化學物質不需要經過EPA完整的評估和風險決議就可以恢復在美國境內的生產、進口以及加工等貿易活動。
現隨著最新管控政策的出臺,對於 inactive PFAS物質在美國境內恢復生產等活動的流程將發生改變。
措施發布背景
EPA考慮到,如果任由 inactive PFAS物質在不經過完整的評估和風險決議的情況下,就重新恢復生產等活動,必然會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危害。
因此,EPA決定,這類物質在恢復生產等活動前必須進行重要新用途申報(SNUN),申報人需要將美國境內的使用資訊、暴露和釋放資訊提交給EPA進行評估,並在使用前確定是否會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產生不可控風險。
哪些物質將面臨管控
此項管控政策涉及329個 inactive PFAS物質。
其中299個物質已在清單列出,企業可通過CAS號等資訊查詢確認。(管控清單請添加文末合規小助手獲取哦)
但仍有30個物質因涉及CBI申請而未在清單中明確。如果企業物質滿足以下PFAS結構定義,則需要向EPA提交查新確認:
R-(CF2)-CF(R’)R’’, 其中CF2和CF都為飽和碳;
R-CF2OCF2-R’, 其中R和R’ 可以是F,O或飽和碳; 或者
CF3C(CF3)R’R’’, 其中R’ 和R’’可以是F或飽和碳
* 您也可通過由瑞歐科技開發的“瑞查查”工具一鍵查詢物質在法規名錄的列入情況,獲悉相應合規義務!
美國EPA的這一舉措反映了其對於PFAS物質更為嚴格的管控態度,旨在確保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鑒於目前PFAS物質在美國市場正面臨著較為複雜的合規環境,瑞歐建議相關企業在開展貿易活動前:應充分瞭解產品供應鏈中的PFAS使用情況,並深入調研聯邦和各州對PFAS的管控措施,合理規劃貿易策略,降低合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