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下屬的執法資訊交流論壇(以下簡稱“論壇”)在ECHA官網公佈了其關於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限制提案的實施建議(文末附“建議”原文下載),從限制範圍、限制濃度、豁免範圍、取樣分析、實施成本等多個方面解讀了該提案的可行性。
PFAS限制提案背景
歐盟五國(丹麥、德國、荷蘭、挪威和瑞典)於2023年1月13日向ECHA提交了在歐洲境內全面限制PFAS(超過1萬種物質)生產、投放、使用的提案。
為此準備的為期六個月的磋商已於2023年9月25日結束,期間ECHA共收到來自4400個組織、公司和個人提交的超過5600條諮詢資訊。
PFAS限制提案實施難點
由於此次PFAS限制提案涉及到了一類數量龐大、結構複雜、形態多樣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論壇認為其實施難度將明顯高於其他更有針對性的物質限制。
論壇從限制範圍、限制濃度、豁免範圍、取樣分析、實施成本五個方面分析了此次限制提案的實施難點:
限制範圍
涉及PFAS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數量眾多,而此次提出的限制提案並沒有囊括所有種類,這會對限制的實施帶來嚴重不確定性。
PFAS結構判斷十分困難。目前有超過1萬種PFAS物質,而提案中的物質鑒定標準僅涉及結構式,沒有參考列表或CAS號,因此在判斷物質是否歸屬於PFAS時需要額外的專業人士和專業軟體支援(例如結構名稱轉換器),這對執法當局具有挑戰性。
缺乏含PFAS的具體物品限制條例。論壇認為提案中對於物品的描述過於寬泛,沒有闡明限制的具體物品或部件(例如平底鍋的塗層)。
該提案中未涉及混合物和物品的限制使用問題,這會影響執法人員的判斷。
限制濃度
針對原文中的限制濃度部分,論壇認為缺少關於聚合PFAS和降解產物的限制濃度。
同時論壇指出,在該提案中PFAS的降解產物似乎並不受到限制,而在已有的針對C9-C14全氟烷基羧酸(PFCAs)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的限制說明中,降解產物屬於“相關物質”,與PFCAs本身一同受到限制。
豁免範圍
提案中涉及了大量豁免條款,論壇認為關於豁免用途和豁免時間的描述不夠全面,這無疑會大幅增加實施難度。
同時論壇建議,可以考慮按豁免時間(無時間限制,6.5年,13.5年)將豁免總結為3類,以便更清晰地展示豁免範圍。
取樣分析
PFAS的取樣分析將無疑成為該限制提案的實施瓶頸。
由於PFAS涵蓋了一類非常廣泛的化學物質,涉及到大量的混合物和物品,不論是從PFAS的採集、製備、亦或是分析檢測角度看,這都將是一場耗時耗力的巨大工程。
缺乏合適的取樣手段。在目前的限制提案中,沒有明確定義取樣步驟。有機PFAS和無機PFAS的提取、含氟氣體、物品部件的取樣都將成為難題,而這會給後續的分析過程帶來極大的干擾。
缺乏綜合的分析方法。目前湧現的大量PFAS檢測手段均不符合標準,在真正投入測試之前需要經歷繁瑣的審核,因此論壇認為標準PFAS檢測方法的制定是一個動態變化的、極度複雜的過程,不能用單一方法簡單概括。
測試條件苛刻。一些特定的檢測手段(頂空氣相色譜、極高溫的燃燒條件、有機/無機氟物質的提取)可能超出普通實驗室的檢測能力。
測試範圍小。原文中提及的目標分析方法(targeted analysis)只能確定大約100種PFAS物質(約占總PFAS物質數量的1%),這顯然不能滿足檢測需求。
由於此次PFAS限制提案涉及到了一類數量龐大、結構複雜、形態多樣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論壇認為其實施難度將明顯高於其他更有針對性的物質限制。
實施成本
論壇預計,由於此次限制提案涉及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數量眾多、取樣困難、分析昂貴,因此執行的總成本將大幅增加。
涉及大量人員。PFAS物質的取樣檢測、豁免條件判斷、制定新的實質性指導方針等都需要安排大量人員參與,才能確保限制的協調進行。
涉及大量儀器。檢測所需要的大量分析設備(GC-MS, LC-MS, GC-MS/MS, LC-MS/MS, HRMS, LC-HRMS, SFC-MS/MS, PIGE, XPS, CIC, FTIR)無疑將耗費大量資源。
論壇此次的建議將與各界諮詢資訊、限制提案一同作為REACH限制的一部分,供ECHA的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SEAC)評估參考。
隨後ECHA將向歐盟委員會提交最終意見,同時確保科學委員會進行適當的審查。一旦委員會採納意見,將會向公眾通報。
從論壇此次的建議報告來看,PFAS限制提案的實施將極具挑戰性。瑞歐提醒您,目前該提案正處於評估階段,利益相關者可及時調整輸歐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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