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PA)宣布了一項全新政策,要求在新農藥登記和新用途登記過程中,提前評估農藥漂移對鄰近社區人群的影響。在這之前,這類評估通常在農藥首次批准15年後的再評審階段才會進行。新政策的實施使得對農藥漂移的健康風險評估提前了15年,從而能夠更早地為農場工人及附近社區居民提供保護。
(圖片來源:US EPA)
農藥在施藥過程中及施藥後,可能會漂移至鄰近的居民區,導致公眾的皮膚或眼睛接觸到農藥,從而引發各種不良反應。US EPA通過評估農藥漂移出農場區域的量,來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確保公眾免受農藥的意外暴露。這項新政策的推出,既解決了農藥使用對農場內外環境的潛在危害問題,也符合《瀕危物種法》的相關要求。US EPA正按照該法案,努力改善評估瀕危物種風險和保護瀕危物種的方式。
US EPA化學安全和污染預防辦公室助理署長Michal Freedhoff表示:“生活或工作在農場附近的居民可能會不經意間接觸到農藥,而我們的責任就是盡可能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以保護他們的健康。這項新政策將確保農藥在批准之初就提供相應的公共健康保護措施,使居民不必等待數年才能獲得應有的保護。”
過去,US EPA通常在農藥首次獲批後的15年,即活性物質再評審期間,才會對農藥的“噴霧漂移”進行潛在的暴露評估,以確保農藥在有效性和人類健康與環境之間取得平衡。而根據新政策,US EPA將在新農藥登記之初,或是在現有產品的新用途或變更用途的評審過程中,就完成對農藥活性物質的噴霧漂移評估。這樣可以在農藥開始使用時就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而不是延遲15年,從而確保新舊農藥登記程序標準一致。
在對農藥的噴霧漂移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後,US EPA會根據評估結果更新農藥標籤,以防止和減少噴霧漂移的發生。例如,規定液滴大小和緩衝距離等。此外,如果EPA發現農藥施藥區域附近生活或工作的公眾,或非靶標生物會面臨農藥噴霧漂移帶來的風險,則會採取額外措施來降低這些風險。
接下來,US EPA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針對農藥噴霧漂移開展人類健康風險評估:
❖ 新活性成分:任何用於住宅用途的新活性成分。
❖ 新用途和變更用途:任何已評估過噴霧漂移風險的新用途或變更用途登記。
❖ 目前待批准的登記:對目前正在US EPA審核中的物質,盡可能展開相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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