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墨西哥州正式批准PFAS標籤法規,並逐步禁止銷售特定PFAS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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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2026年3月23日,新墨西哥州環境改進委員會(EIB)正式批准了《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保護法》的實施規則。此舉旨在進一步細化產品標籤、限制銷售及報告要求等方面的法律規範,標誌著新墨西哥州在應對 PFAS 對公共健康與環境影響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該實施規則將於 2027年1月1日 正式生效,要求製造商在有意添加 PFAS 的產品上加貼帶有通用符號的標籤,並逐步禁止銷售特定 PFAS 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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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訊

PFAS 是一類廣泛應用於工業與消費品中的化學物質,因其具有耐高溫、耐腐蝕、防水及防油等特性,被廣泛應用於不沾鍋塗層、防水防汙織物、食品接觸材料等領域。

然而,這些化學物質的持久性使其在環境中不斷累積,對生態系統與人類健康構成潛在威脅,因此也被稱為「永久化學品」。

2025,新墨西哥州通過了《PFAS 保護法》,旨在減少這些化學物質的使用與暴露。為落實該法的各項要求,2025年10月,新墨西哥州環境局(NMED)發布了實施規則草案。然而,考量到供應鏈的複雜性,該草案於 2026年1月2月 進行了修訂。隨後,EIB 舉行了聽證會,並在採納部分修改意見後,最終批准了該實施規則。

實施細則核心內容

根據實施規則,自 2027年1月1日 起,在新墨西哥州製造有意添加 PFAS 的產品用於銷售或分銷的製造商,需遵守以下關鍵要求:

產品標籤要求

  • 統一標識:有意添加 PFAS 的產品皆須標註一個通用符號,即一個帶有「PFAS」字樣的錐形瓶圖案。

  • 語言要求:必須使用英語與西班牙語的雙語標籤。

  • 耐久性:標籤必須使用耐用材料,確保在產品使用壽命內清晰可見。

  • 包裝要求:若產品包裝遮擋了標籤,包裝本身也須符合標籤要求。

  • 線上銷售:透過網際網路等進行的線上交易,須在購買前明確告知消費者其產品含有有意添加的 PFAS

銷售禁令時程表

  • 2027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有意添加PFAS的炊具、食品包裝、玩具等產品。

  • 2028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有意添加PFAS的化妝品、傢俱、地毯等產品。

  • 2032年1月1日起:除豁免用途外,禁止銷售一切有意添加PFAS的產品。

報告與費用

此外,EIB 還通過了關於逐步停止銷售含有故意添加 PFAS 的特定消費品的報告要求。2027年1月1日前,若在新墨西哥州銷售的產品中含有故意添加的 PFAS,製造商須向新墨西哥州環境部提交產品中 PFAS 的詳細資訊,並支付初次報告費用 2500美元,因重大變化而提交的後續報告費用則為 1000美元

企業重要提醒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自 2027年1月1日 起,製造商不得銷售、為銷售目的提供、分銷或為銷售目的分銷產品……」的表述已修改為「自 2027年1月1日 起,製造商不得製造產品……」。儘管製造商用於滿足標識要求的期限有限,但由於監管對象已變更為「2027年1月1日及之後製造的產品」,因此獲得了一定的緩衝時間(庫存去化空間)。

該實施規則的最終版本預計將於近期公布,瑞歐科技建議相關企業密切關注後續動態,審查產品成分,明確合規義務。

針對新墨西哥州PFAS管控,台灣瑞歐可提供以下服務:

  • PFAS報告合規義務界定

  • 供應鏈數據調查與收集

  • PFAS報告系統帳號註冊

  • 協助企業進行PFAS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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