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EU)2025/40(PPWR)已於2026年8月12日起適用。近期,瑞歐科技在與企業溝通中發現,以下三個問題極易混淆:DoC由誰簽、能用多久、多少SKU可以合併?
先看結論:製造商對DoC承擔責任並簽署;PPWR沒有為所有DoC設置統一固定有效期;多SKU可在技術等同性有依據且覆蓋範圍清楚時合併。合併可減少重複編制,但不能省略對各SKU覆蓋範圍與支持證據的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PPWR沒有設立統一官方「PPWR認證」或「PPWR證書」。DoC也不是單獨購買的一張證明,而是製造商完成符合性評估、建立技術文件後出具的符合性聲明。
供應商資料、測試報告和其他協力廠商報告可以作為證據,但不能替代製造商的DoC及合規責任。
DoC由誰簽?先確定製造商
原則上,製造商對DoC承擔責任並簽署;製造商也可以書面授權代表代為起草或簽署。實驗室、認證機構、諮詢機構和包裝供應商可提供證據或支援,但不能自動取代製造商對最終聲明的責任。
判斷製造商不能只看誰實際開機生產包裝。如果包裝或帶包裝產品以品牌商名稱或商標投放市場,且品牌商決定包裝設計規格,品牌商通常承擔製造商責任;代工廠和包裝供應商則提供材料資訊、測試報告和供應商聲明等支撐資料。
DoC有效期怎麼看?與文件保存期分開判斷
01. 有效性:
PPWR並未為所有DoC設置統一的有效期。在包裝材料、結構、供應商、生產工藝、法規要求和適用標準未發生實質變化的情況下,DoC可持續使用;但企業仍應建立定期覆核和變更管理機制。
02. 更新觸發:
更換供應商、材料、配方、顏色或油墨、包裝結構、生產工藝或用途後,原測試和DoC不能自動繼續使用。企業應先評估變更是否影響包裝組成、物質風險、可回收性及其他結論,必要時補充資料或檢測並更新文件。
03. 文件保存:
一次性包裝的技術文件和DoC通常至少保存5年,可複用包裝通常至少保存10年。如一版文件持續覆蓋多個批次,建議從該版本覆蓋的最後一個包裝單元投放歐盟市場之日起計算。新版發佈後,舊版不應直接刪除。
多SKU能否共用一份DoC?看等同性,不看SKU數量
多SKU不必在條件相同時逐個重複完整評估,但不能只因外觀或尺寸相近就直接合併。判斷重點是合規相關特徵是否一致,以及差異會否影響具體評估結論。可按以下情形判斷:

四步完成DoC,降低返工風險
01. 確定責任主體:
根據投放市場時使用的名稱/商標、誰提出設計製造要求以及供應鏈實際安排,確認製造商及DoC簽署責任。
02. 劃分完整包裝單元和獨立包裝類型:
對瓶身、瓶蓋、標籤、墊片、油墨和膠黏劑等組件,技術文件應分別記錄材料、重量及證據,再對完整包裝單元整合出具DoC。獨立發揮包裝功能的內包袋、託盤、纏繞膜等通常需分別評估。
03. 建立SKU分組及覆蓋清單:
按包裝類型、供應商、材料/配方、結構、油墨/塗層、工藝和用途比較SKU,僅將合規相關特徵一致者歸組。技術文件應記錄分組依據、覆蓋SKU和支援資料,並按具體風險選擇代表樣;供應商聲明如未說明覆蓋物件和證明依據,通常不能單獨支持合規結論。
04. 發佈、簽署並持續維護:
完成符合性評估和技術文件後,由製造商或經其書面授權的代表簽署DoC。為每個包裝類型設置唯一編號、版本和覆蓋SKU範圍,建立變更觸發、定期覆核和新舊版留存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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