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國際香料協會(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IFRA)正式發佈《完整版 IFRA 標準》(The complete IFRA Standards)。將2023年發佈的第51版修訂納入《完整版IFRA標準》中。
《完整版IFRA標準》
2023年6月30日,IFRA發佈第51版修訂,並於同年7月生效。這是IFRA時隔2年後,對標準做出的修訂。
在這次修訂中,IFRA修訂了一些香精香料的限用標準。
IFRA證書 (IFRA Certificate) 是香精香料供應商與下游成品企業之間重要的資訊傳遞資料。獲得IFRA證書的企業,可以證明其生產的香料香精產品符合IFRA標準,具有更高的市場認可度。
下面為大家介紹第51版IFRA修訂更新的重點:
IFRA標準簡介
IFRA成立於1973年,是一個致力於推動香料行業可持續發展、確保消費者安全和信心的全球組織,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
IFRA基於科學研究和風險評估結果,發佈IFRA標準 (IFRA Standards),規定了不同產品類型中香精香料的安全使用水準,保護消費者和行業從業者的利益。
IFRA會定期對於標準進行審查和更新,第49版標準發佈於2020年1月,第50版標準發佈於2021年6月,第51版標準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開展了意見徵求,並於2023年6月30日正式發佈。
第51版標準重點梳理
生效時間:
第51版標準自2023年7月起正式生效。IFRA要求會員企業在規定的過渡期內完成標準的更新和調整,確保其產品符合新的要求。
具體過渡期要求如下:
備註:針對新的格式要求以及增加說明的要求,由於不涉及範圍與最大可使用濃度(MAC, Maximum Acceptable Concentration)的改變,故不適用上述過渡期要求。
修訂內容:
IFRA標準第51版修訂的詳細內容如下:
基於遺傳毒性,禁用香料3-Acetyl-2,5-dimethylfuran(CAS 10599-70-9);
基於經皮致敏性和系統毒性,新增 1 種香料的使用限制和規格要求;
基於皮膚致敏和系統毒性,新增 32 種香料的使用限制;
基於 QRA2 評估結果,新增 11 種香料的使用限制;
基於 TTC 評估結果,新增 2 種香料的使用限制;
基於皮膚脫色可能,新增 1 種香料的使用限制;
修訂 12 種香料的現有使用限制;
關於 1 種限制使用香料標準和 1 種禁用香料標準的微小格式修訂。
以上調整是IFRA基於最新的科學研究和風險評估結論得出的,以確保香料/香精產品的安全性。這些物質包括芳香醇、酯類及酮類化合物等。
除此之外,IFRA對標準的使用指南也進行了修訂,主要是一些針對特定產品類型的說明,比如紙類產品、洗衣柔順片、助眠噴霧、香薰藤條等。
IFRA在這次修訂中還對類別6(與口腔護理類產品,包括牙膏漱口水等)的光毒性評估進行了說明,在評估此類產品的時候,可以認為該類產品是淋洗類產品,這改變了以往評估此類產品的光毒性時按照駐留類產品評估的方式。
由於評估方式的變化,Methyl-N-methyl anthranilate(CAS 85-91-6)在類別6產品中的最大可使用濃度MAC從0.1%提升到0.5%。
瑞歐科技提醒,香精香料企業應充分關注IFRA標準的內容和要求,了解禁用、限用物質新增和使用濃度調整,在過渡期內及時對其產品配方進行調整,確保符合新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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