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全面進入實質性徵收期以來,進出口供應鏈企業正迎來前所未有的合規考驗。CBAM 的監管體系已穿透單點的海關申報,深度覆蓋從上游原材料到終端進口的全供應鏈條。
在這一多重監管體系下,各參與方必須清晰界定自身職責,並合規規避操作風險。本文系統彙整了供應鏈核心角色的 CBAM 合規要求,後續還將推出系列內容,深度拆解 CBAM 各角色合規高頻痛點與實務應對方案,協助企業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

歐盟進口商/間接海關代表:直面清繳與申報的「第一道防線」
企業定位
歐盟境內進口 CBAM 商品的企業,或其委託履行合規義務的間接海關代表。這是 CBAM 體系下碳成本清繳與合規申報的直接責任主體,承擔著最大的基礎財務與合規申報壓力。
核心合規要求
資質准入:必須在 CBAM AMM 系統中完成註冊申請,獲取「授權申報人」資質,方可進口 CBAM 管控商品。
數據溯源:主動向非歐盟出口商/生產商索要包含核算的營運商排放報告、監測計畫及核查報告等關鍵文件。
年度清繳:每年9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申報報告,並足額清繳對應的 CBAM 憑證。憑證購買時間自2027年2月1日起。
證書回購:每年10月31日前提出回購申請,歐委會代表成員國回購多餘的證書。若逾期未提交申請,歐委會將自每年11月1日起,註銷帳戶中留存的前年購買證書,且不予任何補償。
非歐盟出口商/生產商:數據溯源的核心供血者
企業定位
直接向歐盟出口CBAM管控商品的企業。 如果出口企業為貿易商,需要聯繫產品生產商獲取產品隱含碳排放等關鍵數據。 生產商作為碳排放的核心提供方,其核算成果的合規度直接決定了下游進口商的通關效率與整體碳成本。
核心合規雙軌制
情景(1):提供實際生產數據
形成書面監測計劃: 搭建完善的工廠監測體系,建立並維護一套書面的監測計劃;
核算排放出具報告: 準確核算包含產品本體及前體原材料在內的真實隱含碳排放與全廠總排放量,出具排放報告;
獲取權威核查報告: 委託經歐盟認證的第三方獨立核查機構核查,獲取核查報告。
情景(2):提供歐盟給定的產品預設值
無需額外開展核算工作,直接對照產品的CN Code查詢並提供產品默認隱含碳排放數據。
CBAM商品前體原材料供應商:CBAM鏈條的最關鍵一環
企業定位
生產CBAM管控商品上游前體材料(如鋼鐵產業的燒結礦、鋁產業的未鍛軋鋁)的企業,是產品隱含碳排放追溯鏈的重要環節。
核心合規要求
情景(1):提供實際生產數據
形成書面監測計劃:搭建完善的工廠監測體系,建立並維護一套書面的監測計劃;
核算排放出具報告:準確核算原料產品的真實隱含碳排放與全廠總排放量,出具排放報告;
獲取權威核查報告:委託經歐盟認證的第三方獨立核查機構核查,獲取核查報告。
情景(2):向下傳遞採用預設值
無需開展核算工作,給下游生產商提供產品CN code,由下游企業按照CN code選擇預設值。
結語
我們正步入全維度的綠色貿易博弈時代。這一階段的挑戰,不僅考驗企業的出海能力,更重構了供應鏈生態的互信融合底線。
輸歐業務需打破資訊孤島,自上而下重視碳盤查體系建設,搭建常態化合規預警閉環,這是企業應對 CBAM 的核心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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