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台灣環境主管部門化學物質管理署就《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修正草案舉行研商會議,針對擬新增列管的6種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要求徵求各界意見。
此次研商涉及甲苯胺紅、對位紅、雙酚B、雙酚F、MMMP及GBL等6種物質。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6年7月20日預告,此次會議是後續法規研商程式的重要進展。
那麼,此次擬新增的6種物質主要涉及哪些產業?企業又需要關注哪些合規要求?
涉及哪些企業?
根據修正草案,此次新增列管主要出於食品安全風險、潛在內分泌干擾風險,以及化學物質不當使用風險等監管考量。
6種擬列管物質及其擬議管制濃度如下:

注:上述濃度均為草案擬議管制濃度。潛在涉及產業根據相關物質常見工業用途整理,並非官方指定的受影響企業名單。實際適用情況需結合產品成分、濃度及運作行為判斷。
其中,甲苯胺紅、對位紅擬納入「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類」關注化學物質,主要為防範相關工業化學物質不當流入食品及飼料供應鏈。
雙酚B、雙酚F因潛在內分泌干擾風險受到關注,擬納入「民生議題類」關注化學物質;MMMP和GBL則因存在不當使用風險,擬進一步加強源頭及流向管理。
擬議管控要求有哪些?
根據此次研商會議所附修正草案,擬對達到相應管制濃度的相關物質的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實施管理。
對於適用完整運作管理要求的物質,主要涉及以下義務:
核可管理:運作前依規定取得核可文件。
記錄與申報:建立逐筆運作記錄,並按月申報。
標示及SDS:依規定完成標示並備有安全資料表。
特殊警示:甲苯胺紅、對位紅的容器及包裝擬加注「禁止用於食品及飼料」;MMMP、GBL擬加注「限工業用」。
值得注意的是,GBL擬採用分級管理方式。
對於GBL含量達到20%但未達到90%的物質或物品,草案主要要求依規定落實容器、包裝標示及SDS管理,其他運作不受《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限制。
GBL含量達到90%及以上時,則須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核可、運作記錄、定期申報等管理要求。
因此,涉及GBL的企業需要特別關注產品實際濃度,不能僅憑是否達到20%的管制濃度就認定所有管理義務均適用。
擬議過渡期如何安排?
考慮到新增列管可能對既有運作者產生影響,此次修正草案也提出了分階段落實相關管理要求的安排。
根據修正草案附表四,擬議時程如下:

注:上述期限僅為本次修正草案的規劃安排。會議簡報明確指出,相關期程將根據實際公告日期調整。
此外,針對小型企業可能面臨的合規負擔,會議簡報也作出了相關說明。
化學署表示,針對容器標示及核可文件取得,已規劃約一年半的緩衝期,並將在法規正式施行後,通過說明會、網站公告、諮詢及輔導等方式,協助業者瞭解並落實相關要求。
此外,根據10月22日會議簡報,相關單位如對修正草案有書面意見,可於2026年10月29日前提交化學署。主管機關將參考研商意見,繼續辦理後續修法程式。
結語
從此次擬新增的6種物質來看,台灣關注化學物質監管正持續向食品安全、民生消費及工業化學品流向管理等領域延伸。
需要注意的是,10月22日舉行的是法規草案研商會議,並不代表6種物質已經正式列管。最終管制濃度、管理要求及實施時間仍應以主管機關正式公告為准。
建議涉及相關物質的企業提前核查產品成分、濃度及實際運作行為,並持續關注後續正式公告及實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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