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通過第GMC/Res.No.34/2025號決議。該法規將原先分散於黏著劑(27/99)、彈性體(28/99)及塑膠(02/12)清單中的矽酮部分正式拆分並整合,建立獨立的矽酮技術監管制度。

來源:normas.mercosur.int
決議重點
全新的正面清單機制
製造矽酮時,僅允許本清單Part I,II,III,IV,V部分的物質。
本決議正面清單的前三部分參考了BfR建議書XV矽膠章節,另外附加了補充清單。主體部分包含以下內容:
矽油:有機聚矽氧烷及相關助劑,需要符合運動粘度要求;
矽樹脂:包括線性或支鏈有機聚矽氧烷及加工助劑;
矽橡膠:包括基礎聚合物,交聯劑,催化劑等許可物質,以及針對塗層用途的額外許可物質;
其他添加劑、填料和填料添加劑;
其他許可單體。
豁免監管情形
以下物質可豁免正面清單監管:
南方共同市場法規中允許的食品添加劑;
非有意添加物。 需根據GMP準則盡可能降低其含量;
酸、醇、酚的銨、鈣、鉀、鎂、鈉鹽;
酸、醇、酚的其他九種金屬鹽(鋁、鋄、鈷、銅、鐵、鋰、錳、鎳、鋅),但需要滿足特定遷移限量要求。
矽酮材料需要符合的規格測試要求
揮發性有機物<0.5%;
可提取有機物(蒸餾水、乙酸、乙醇三種介質)<0.5%;
過氧化物測試陰性;
初級芳香胺≤0.01mg/kg。
給企業的建議
南方共同市場矽酮決議將於 2026 年 6 月 16 日正式生效。台灣瑞歐提醒,企業應於生效前即刻啟動供應鏈成分盤點,並同步更新合規聲明(DoC),重點檢視配方合規性與規格測試結果,確保產品在新的獨立監管體系下符合特定遷移限量與技術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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