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美國新澤西州正式通過 S1042號法案《防範永久化學品(PFAS)法案》,針對化妝品、地毯或織物處理劑、食品包裝中「有意添加的PFAS」設立銷售禁令,並同步對含PFAS的炊具產品新增強制性標示要求。

來源:legiscan.com
法案核心內容
明確PFAS定義
PFAS:指包含至少一個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機化學品類別中的任何物質。
有意添加的PFAS:指為了提供特定性質、外觀或品質,或為了發揮特定功能,而添加到產品中,或在產品及其元件開發過程中有意使用的PFAS,並包含其任何降解產物。
特定產品的PFAS禁令
2028年1月12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新澤西州銷售或經銷任何含有意添加PFAS的化妝品、地毯或織物處理劑、食品包裝。
可以豁免的情形
二手地毯或織物處理劑的銷售或轉售不適用於該禁令。
同時,允許產品中存在技術上不可避免的微量PFAS,即源自雜質、製造過程、儲存或包裝遷移的微量PFAS不會被認為違規。
炊具中PFAS的標籤揭露義務
2028年1月12日起,在新澤西州銷售的炊具,如果其手柄或與食品接觸的表面含有有意添加的PFAS,該炊具製造商必須在產品標籤上列出有意添加PFAS的存在,否則不得在新澤西州銷售或經銷。
具體要求為
產品標籤中應包含“This product contains PFAS.” 聲明,使用英文和西班牙文書寫;
要求產品標籤聲明對消費者可見且清晰可讀,也需要體現在在線銷售的產品清單/詳情頁上;
2028年1月12日起,如果炊具中有意添加了PFAS,製造商不得在產品標籤或網站上聲稱該炊具不含PFAS。
可以豁免的情形
炊具表面積無法容納至少2平方英寸的產品標籤,且不具備可顯示或粘貼產品標籤的外部容器、包裝紙、吊牌等。
僅在電子元件或產品內部元件中含有意添加PFAS的產品
允許產品中技術上不可避免的微量PFAS的存在,即源自雜質、製造過程、儲存或包裝遷移的微量PFAS不會被認為違規。
美國其他州對食品包裝和炊具的PFAS管控
緬因州
2022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裝;
2026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炊具。
明尼蘇達州
2024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銷售和經銷故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裝;
2025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炊具。
加利福尼亞州
2023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經銷含有有意添加PFAS(或總有機氟含量大於等於100ppm)的食品包裝。
紐約州
2022年12月31日起,禁止銷售和經銷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裝。
新罕布希爾州
2027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經銷含有PFAS的食品包裝和容器。
華盛頓州
2022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銷售和經銷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裝;
此外,還要求在2027年1月31日之前向華盛頓州生態部報告炊具及廚房用品中故意添加的PFAS。
新墨西哥州
2027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經銷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炊具、食品包裝。
台灣瑞歐提醒企業
新澤西州S1042號法案的發布,再次印證食品包裝和炊具的「去PFAS化」已是大勢所趨。台灣瑞歐建議相關企業密切追蹤法規動態,並加速無氟替代材料的研發與驗證,以確保供應鏈的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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