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伊始,全球食品接觸材料監管進入密集調整期。隨著循環經濟與透明化監管在全球貿易中的權重提升,近期各國相繼發布了一系列新規或修訂通報。以下為您整理的重點動態。
亞洲市場食品接觸材料監管動態:回收機制與規格更新
中國:包裝廢棄物管理與再生材料加速推動
近日,中國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固體廢物管理的全新國家行動方案。設定了至2030年的廢物減量與資源利用核心指標,還對包裝廢棄物體系、回收基礎設施及再生料應用提出了明確的改革要求。
全材料覆蓋: 計劃涵蓋塑膠、紙板、金屬等所有主流包裝材料。
循環機制: 強調通過市場機制推動再生塑膠、再生紙在製造業中的高比例應用,將包裝的可回收性設計從「倡議」提升至「監管」層面。
中國:批准6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2026年2月5日,中國衛健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對梔子油等22種物質「三新食品」進行審查,通過了6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併發佈公告。
分別為:硫酸鈣;芥酸醯;異辛酸鈷;聚2,5-呋喃二甲酸乙二醇酯;丙烯酸乙酯與甲基丙烯酸和苯乙烯的共聚物;1,3-苯二甲酸與1,4-苯二甲酸、1,4-環己烷二甲醇、癸二酸和2,2-二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日本:合成樹脂測試規格過渡期延長
日本消費者廳(CAA)於2026年2月13日發佈了《食品、添加物等的規格基準》再次修訂告示(令和8年內閣府告示第5號)。此次更新最核心的變化在於延長了合成樹脂的試驗方法和規格的過渡措施期限。
在2030年6月1日之前生產、進口、銷售或在營業中使用的器具及包裝,仍可適用《食品、添加物等的規格基準》2025年修訂前的舊規格。相比於原定的截止日期(2027年6月1日)延長了三年整。
馬來西亞:陶瓷炊具納入專項監管
2026年初,馬來西亞正式發佈《2026年食品(修訂)條例》,針對陶瓷製品的監管要求進行了重大更新。此次修訂的核心在於將「陶瓷烹飪器具」納入監管範疇,並對鉛和鎘的遷移量限制提出了更為嚴格的標準。該新規將於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定義擴充:新增「烹飪器具」定義,涵蓋所有通過傳統加熱或微波加熱的陶瓷製品。
測試樣本要求:規定必須提供4個尺寸、形狀、顏色及裝飾上完全一致的樣品進行檢測。
分類和限量更新:陶瓷製品的監管類別由原來的三類擴展為四類,在原有的扁平餐具、小空心製品、大空心製品基礎上,新增了「烹飪器具」類別,並更新了對應類別下的鉛、鎘遷移量限值(如下表所示)。
陶瓷製品類型 | 測試標準 | 鉛限量 | 鎘限量 |
烹飪器具 | 所有樣本 ≤ 限值 | 0.5 mg/l | 0.05 mg/l |
大空心製品 | 所有樣本 ≤ 限值 | 1.0 mg/l | 0.25 mg/l |
小空心製品 | 所有樣本 ≤ 限值 | 2.0 mg/l | 0.5 mg/l |
扁平餐具 | 樣本平均值 ≤ 限值 | 0.8 mg/dm² | 0.07 mg/dm² |
歐洲市場食品接觸材料監管動態:打擊綠色清洗與接軌 PPWR
法國:FCM合規標示與環境術語規範
法國消費者事務主管部門(DGCCRF)發佈了最新的行業指導文件,針對FCM的生產、經銷和標識細節進行了全面澄清。該指南明確了食品包裝範圍,涵蓋食品包裝、廚房用具、餐具、接觸嬰幼兒配方產品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儲存和運輸中所使用的與食品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和製品;他們均需符合歐盟安全法規,以避免有害化學物質遷移至食品。其核心內容如下:
標識要求:符合規定的食品包裝可以通過玻璃杯和叉子的符號或「適用於食品接觸」等字樣來識別;對於其是否適用於微波爐、洗碗機或特定的溫度範圍,需要進一步用其他標籤或標識來進行說明。
不當使用界定:在該指南文件中羅列了高風險使用行為,對於不合適的包裝材料暴露於高溫、低溫或某些類型的食品(如在烤箱中使用冷凍袋或保鮮膜烹飪食物、使用PVC管材來塑形和加熱食物,以及重複使用一次性包裝進行儲存或烹飪等)可能會發生有風險的遷移;需要再說明書必須包含預防此類行為的警告。
環境術語規範:打擊標籤亂象,要求企業準確區分「生物基(Bio-based)」與「可降解(Biodegradable)」等環境術語,防止虛假的綠色行銷。
德國:包裝法(Verpackungsgesetz)深度修訂
德國聯邦內閣通過了對《德國包裝法》(Verpackungsgesetz, VerpackG)的修訂提案,旨在加強對生產商、進口商及電商平臺的包裝合規監管。此次修訂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它標誌著德國法律與歐盟《包裝與包裝廢物法規》(PPWR)的全面接軌,進一步提升了循環經濟標準及回收利用要求。
強化可回收性設計:要求包裝符合可回收性要求,也就是說在包裝設計之初就需考慮材料的可分離性和後端回收工藝的相容性。不符合標準的包裝可能面臨更高的環保稅費或准入限制。
生產者責任延伸(EPR):修訂案進一步強化了對EPR的執法力度。所有向德國市場投放包裝的企業(含跨境電商)必須在德國官方包裝登記處(LUCID)完成註冊。針對漏報、虛報包裝量的情況,監管機構將利用更透明的數據監測手段進行審計。
強制執行再生塑膠比例:為了推動塑膠回收,修訂後的框架將逐步對特定塑膠包裝類別設定「最低再生含量」要求,倒逼生產商在包裝材料中更多使用回收顆粒。
北美市場食品接觸材料法規監管動態:追溯革命與雙酚類禁令
美國FDA:FSMA 204追溯法規對包裝鏈的延伸
近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佈了針對《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第204條(FSMA 204)食品追溯規則的配套指南草案,確定設立2028年7月為合規截止日期。
FSMA 204規則的核心邏輯是:通過建立一套標準化的「關鍵追蹤事件」(KTEs)記錄體系,確保在發生食源性疾病暴發時,監管機構能迅速定位問題批次,縮短召回時間。
強化批次識別:列入「食品追溯清單」(FTL) 的產品,其包裝 / 標籤必須攜帶唯一的批次識別代碼(TLC)。該代碼需貫穿產品從包裝、貼標、重新包裝到運輸的各個階段。
記錄「形態轉化」事件:當包裝公司對食品進行重新包裝或重新貼標時,被視為發生了「形態轉化」事件。企業必須記錄轉化前的舊代碼與轉化後的新代碼之間的關聯,確保追溯鏈條不因包裝改變而中斷。
24小時電子化回應:一旦FDA提出要求,相關包裝和生產企業必須在24小時內提供包含「關鍵數據元素」(KDEs)的電子記錄,包括產品描述、批次代碼、數量及包裝規格。
該配套指南為美國食品產業鏈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執行建議,也意味著供應鏈透明度監管進入了實質性的落地階段。考慮到包裝生產線改造與數字化轉型的複雜性,企業應儘早佈局。
加利福尼亞州:針對消費憑證的雙酚類禁令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正式提出AB 1604法案,旨在禁止在提供給消費者的紙質購買憑證中人為添加雙酚A(BPA)。法案中所制定的購買憑證是指在食品、酒類等其他零售點,或在提供服務時向消費者發放的紙質收據
該禁令實施階段性禁用,計劃自2027年1月1日 起,禁止在收據紙張中有意添加雙酚A(BPA);自2028年1月1日 起,禁令範圍擴大至所有雙酚類物質 。
台灣瑞歐建議
面對 2026 年這波精細化的監管浪潮,企業應從「單純的准入測試」轉向「全生命週期合規」:
數位化準備:針對美國市場,應儘早更新 ERP 系統以支援 FSMA 204 的 24 小時電子回應要求。
材料透明化:因應德國 PPWR 要求,應與供應商重新核對再生料比例及可回收設計。
合規用語校對:特別是針對法國市場,應重新審查包裝上的環境聲明,避免因「綠色清洗」遭受高額罰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