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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多!日本修訂《化審法》相關省令,延長新化學物質名稱公示時間
2026年3月1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和環境省於今日聯合發布了《關於修訂〈化學物質審查及製造等規制法第四條第五項所規定新化學物質名稱公示相關省令〉的概要》(以下簡稱「《概要》」),旨在優化新化學物質的名稱公示制度。本次修訂主要調整了特定新化學物質的公示期限與公示方式,力求在促進安全化學物質的研發創新與保障公眾資訊透明之間取得平衡。
日本化審法申報
2026年3月20日
應對日本化審法新規:企業如何履行新化學物質有害性資訊報告義務?
2025年10月30日,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厚生勞動省(MHLW)和環境省(MOE)聯合公布化審法(CSCL)第四十一條第1、2項有害性資訊報告的最新通知,進一步強化新化學物質的風險管理要求。
日本化審法申報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