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下人造奈米材料風險評估框架》正式發布

加拿大化學品管理
2026年4月9日

2026年3月5日,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及衛生部正式發布了《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下人造奈米材料風險評估框架》。該文件確立了加拿大對奈米材料進行人類健康和環境風險評估的官方準則,標誌著加拿大對奈米材料監管正式步入系統化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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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背景

在此次框架發布前,加拿大衛生部(Health Canada)已開展了近十年的調研工作。調查顯示,加拿大境內有眾多奈米材料活躍於商業領域,其中包括奈米二氧化鈦、奈米氧化鋅,以及各類奈米纖維素在內的53種奈米材料應用尤為廣泛。

然而,現行的法規主要依據物質成分(CAS號)進行管理,並不能區分相同物質的奈米級別與非奈米級別,同時也不能區別同種奈米材料的不同規格。

因此,系統性監管奈米材料迫在眉睫。該框架文件在不改變現有化學品監管體系的前提下,針對奈米材料的尺度效應與特殊性質進行了必要調整。

核心內容

明確奈米材料的定義

根據該框架,滿足以下標準之一的物質將被納入奈米材料評估範疇:

  • 粒子數量分布:物質中10%或以上(按數量計)的初級粒子,其一個或多個維度在1100nm之間。

  • 質量分布:若無法獲取數量分布資料,則初級粒子中至少1%(按質量計)的維度處於奈米尺度。

資訊要求的針對性調整

區別於大尺寸化學品(bulk scale substance)的資訊要求,框架明確了奈米材料同一性鑑定的關鍵參數,除了常規的CAS號外,還必須提供粒徑分布、形狀及表面化學(如表面處理基團的鑑定)等關鍵資訊。

風險評估方法

奈米材料的風險評估遵循大尺寸化學品和聚合物的風險評估原則,包括資料權重分析(WoE)和預防措施的應用。針對奈米型態的多樣性,政府正開發專用評估工具,包括:

  • 分組法(grouping)

  • 交叉參照法(Read-across)

  • 定量結構-活性關係(QSAR) 

並且允許在個案基礎上,利用已知奈米型態的資料對未知型態進行推演預測。

管控動向

官方採取「階段式」方法來管控DSL上的奈米級物質,具體包括三個階段:

  • 建立加拿大現有奈米材料清單:透過對206種物質的強制性調查,確認了53種活躍在加拿大市場的奈米材料。

  • 對現有奈米材料進行風險評估的優先順序排序:基於使用量、環境暴露潛力和健康危害潛力進行排序。

  • 對確定需要進一步工作的物質採取行動:此前,政府已啟動對奈米氧化鋅(Nano ZnO)和奈米二氧化鈦(Nano TiO2)的專項風險評估,作為首批示範性管控重點。

加拿大政府重申,並非所有奈米材料都具有更高風險,但其「獨特的屬性」必須在 CEPA 框架下得到透明、科學的審視。未來,加拿大將繼續發布新物質的風險評估摘要,並在發現危害時及時採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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