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修訂《勞動安全衛生規則》:CAS號等4項內容升級為SDS法定強制項木

GHS/SDS/MSDS編製
2026年9月11日

2026年8月2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正式發佈了《勞動安全衛生規則部分修改省令案(概要)》,並啟動為期一個月的公眾意見徵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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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4月,日本全面推行化學物質「自律性管理」新體制以來,安全資料表(SDS)的資訊品質直接決定了企業風險評估與現場防護措施的有效性。

本次修訂案旨在從根本上解決作業現場「資訊不足」與「描述模糊」等問題,將此前屬於業界建議或商業慣例的4項關鍵內容正式升級為法定強制通知事項。

該省令預計於2026年10月正式公佈,並於2030年4月正式強制實施。

修訂背景:打破自律管理中的「資訊黑盒」

在現行化學品管理體制下,企業必須依據上游供應商提供的SDS開展化學物質風險評估,並採取針對性的暴露降低措施。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日本一線作業現場頻繁面臨三大痛點:

  • 物質名稱含糊:部分SDS物質名稱不規範,導致企業難以精准檢索權威毒理與危害資料;

  • 防護建議抽象:僅使用「佩戴適當防護用具」等通用描述,現場安全人員無法準確挑選適配的防護裝備;

  • 法規邊界不清:對於混合物產品,下游企業難以準確判斷到底是哪種具體成分受特定專項法規監管。

為徹底打通化學品危害資訊的傳遞鏈路,日本厚勞省決定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第34條之2之4,明確細化SDS的法定必須通知事項。

核心亮點:SDS新增4大法定強制項

本次修訂的核心在於將以下4項內容正式升級為法律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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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成分唯一識別編號(CAS號等)強制化:

此前法規條文僅要求記載「化學物質名稱、成分及含量」,CAS號未明確寫入法條。新規實施後,CAS登記號等固有識別編號成為必須交付的法定資訊,徹底杜絕以保密為由的資訊缺失。

02. 明確呼吸防護用具的具體吸收罐型號:

徹底取締「佩戴適當防護裝備」等泛化表述,要求供應商必須具體指導到防毒面具過濾/吸收元件的類型(如有機蒸氣濾盒、酸性氣體濾盒等),確保一線防護精准有效。

03. 防滲透防護手套引入「禁用材質負面清單」:

不同化學物質對高分子聚合物手套材質的滲透與溶脹特性差異極大。新規要求以負面清單形式明確告知下游使用者哪些材質嚴禁使用,從源頭杜絕防護失效。

04. 按成分單元逐一標注適用法規:

改變過去混合物整體籠統標注的做法,精確到各個成分分別對應的專項法規(如《特定化學物質障礙預防規則》、《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等),使下游企業能即時判斷是否需配備作業主任、組織特殊體檢及開展工作環境監測。

容器標籤(Label)不作調整

企業關心的核心合規問題之一:包裝上的警示標籤是否也需要同步大改?

本次修訂僅針對《安衛法》第57條之2第1款規定的SDS傳遞事項 ,容器及包裝上的標籤公示事項(第57條)保持不變。

時間表與企業合規應對建議

法規推進時間表:

  • 公開徵求意見:2026年8月24日

  • 省令正式公佈:預計2026年10月

  • 過渡準備週期:約3年半

  • 正式強制施行:2030年4月

針對上游化學品製造與對日出口企業,瑞歐科技建議:

  • 全面排查SDS資料庫:梳理輸日產品成分,核實CAS號等資訊是否齊全合規;

  • 補全防護與耐滲透測試資料:著手建立手套材質耐滲透及呼吸防護匹配資料體系;

  • 升級SDS編制與管理系統:優化軟體系統,支援按成分維度自動匹配日本特化則、有機則等法規分類。

針對下游化學品使用端企業,瑞歐科技建議:關注2030年新規落地,依據更新後的精准SDS重新核驗作業現場的防護用品配置,切實降低職業暴露與行政合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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