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新增5種化學品,監管立即生效

中國危險化學品
2026年4月30日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聯合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等10部門發布了2026年第3號公告,正式將 3-氯丙炔、2-碘醯基苯甲酸、2-重氮乙醯乙酸對硝基苄酯、甲磺醯基疊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種化學品納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公告自2026年4月16日發佈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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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與概況

隨著化工產業的快速發展,部分化學品在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中暴露出較高的安全風險。為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的全鏈條安全風險管控,填補現有監管空白,應急管理部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聯合多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此次新增的5種化學品多為精細化學品,廣泛應用於醫藥中間體合成及有機化學反應試劑。這些化學品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後,將被法律明確定義為「危險化學品」,其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等環節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新增化學品資訊

根據公告附件,此次新增的5種化學品具體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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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規建議

立即開展自查:企業應核對自身生產、經營或使用的化學品清單,確認是否涉及新增的5種化學品。

完善合規管理:針對新增化學品,企業需對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設施設備符合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要求。

申請相關許可:涉及新增化學品的企業需儘快申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並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

關注後續動態:《危險化學品分類資訊表》目前仍在徵求意見中,企業需密切關注應急管理部及相關部門發布的配套文件和分類資訊表,及時調整合規策略。

總結與展望

此次《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調整,體現了國家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持續重視。新增的5種化學品監管要求已於公告發佈之日(2026年4月16日)起生效,台灣瑞歐提醒相關企業需儘快完成合規準備。未來,隨著化學品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需保持對政策動態的高度關注,提前佈局合規工作,以降低潛在的法律和運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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