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正式發布《危險貨物規則》(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第67版,並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作為全球航空危險品運輸的核心標準,本次修訂不僅對現行規範進行了系統性優化,也首次新增「附錄H」,提前納入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UN TDG)第24修訂版的關鍵技術變更。
在新能源電池蓬勃發展、多元能源車輛迅速普及的背景下,新版DGR針對 鈉離子電池、混合動力技術及其相關附件,提出更明確的分類、包裝與運輸要求,以強化航空運輸的風險鑑別與安全管理。
台灣瑞歐根據IATA發佈的變更文件,對第67版DGR的核心變化作了以下重點摘要:
DGR第67版(2026年生效)的主要修訂內容
車輛運輸與識別優化:
混合動力:在UN 3166「易燃氣體驅動車輛」和「易燃液體驅動車輛」的條目中,新增了“hybrid”(混合動力)的描述。便於從業者更清晰地識別混合動力車輛(同時包含內燃機和電池/燃料電池)的運輸風險,避免分類歧義。
Cargo IMP代碼:附錄B.2.2.4納入了新的車輛Cargo IMP代碼。
旅客與機組人員攜帶規定調整:
新增客艙內使用行動電源及備用電池充電的管理建議。
表 2.3.A 同步更新,更嚴謹規範搭載鋰電池設備時的客艙操作要求。
操作與文件合規:
SDS定義:附錄A(術語表)新增了「安全數據表(SDS)」的條目,並在附錄B.4中納入了關於安全數據表背景、目的及基本原理,使文件要求更一致。
附錄H:前瞻性技術變更(預計2027年生效)
在第67版中新增的附錄H(Appendix H),詳細列出了基於UN TDG第24修訂版的相關變更條目。儘管這些變更預計於2027年生效,台灣瑞歐仍建議企業提前關注以下要點:
新型電池分類:
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引入了由鋰離子電池芯和鈉離子電池芯組成的混合電池分類指南,明確其應納入鋰離子電池相關條目管理。
貨運裝置中的電池:將原UN 3536修訂為專指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鋰離子電池」; 同時新增UN 3563(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鋰金屬電池)和UN 3564(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鈉離子電池)。
新增危險貨物條目:
氯苯酚類:新增UN 3561和UN 3562,分別對應不同危險性的氯苯酚類物質(腐蝕性/毒性)。
豁免與特殊規定:
磁共振成像儀(MRI):新增特殊規定A236,MRI(含非易燃、非有毒氣體)在滿足特定特要求下可獲得豁免。
血液運輸:將以輸血為目的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列入運輸豁免範圍。
2026年強制生效的關鍵合規要求(聚焦電池)
DGR第66版為部分鋰電池運輸限制設置了過渡期。相關要求建議在2025年先行實施,並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強制執行。
電池驅動車輛(PI 952)的荷電狀態限制
對於由以下類型電池驅動、且電池額定瓦時值超過100Wh的車輛,在交付運輸時,其電池荷電狀態(SoC)必須不超過其額定容量的30%,或指示容量必須不超過25%。
UN 3556(鋰離子電池驅動的車輛)
UN 3557(鋰金屬電池驅動的車輛)
UN 3558(鈉離子電池驅動的車輛)
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PI 966)的荷電狀態限制
對於根據包裝說明PI 966第II部分運輸的額定功率>2.7Wh的鋰離子電池芯和電池,其SoC必須不超過其額定容量的30%。
如果託運人希望在SoC>30%的條件下運輸此類電池芯或電池,則必須取得始發國主管機關 及承運人所屬國主管機關的書面批准,且僅能以貨機運輸。
企業合規建議
針對IATA DGR第67版的變化,台灣瑞歐建議相關企業採取以下措施:
佈局新型電池合規:
密切關注SoC強制要求及附錄H中對未來電池分類與新UN編碼的預告。 涉及電池運輸的企業需要提前調整檢測、標籤和包裝策略,確保產品在法規全面落地前滿足新的UN編碼和包裝要求。
更新作業檔案(SOP):
貨運代理和航空公司應在2026年1月1日前更新內部操作手冊及檢查單,特別是針對UN 3166車輛的描述要求和收運檢查標準。
重視國家與航司差異:
第67版調整了多國差異(如泰國、法國、英國)及部分航司差異,企業務必在出貨前再次核對。完成人員培訓:
確保危險貨物操作、收運、申報人員完成第67版的複訓,使一線人員正確理解更新條目。
結語
IATA DGR 第67版不僅是例行更新,更代表其正式朝向 UN TDG 第24修訂版邁進的重要轉捩點。
面對 2026 年即將全面實施的新規,台灣瑞歐建議企業:
落實當前必需的合規要求
提前掌握附錄H揭示的未來兩年風向
及早調整供應鏈與技術配置
以確保航空運輸流程在變動的監管環境下,依然能夠安全、順暢、不中斷運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