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由國際海事組織(IMO)發布的《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第42-24號修訂版將正式強制施行。

本次修訂內容橫跨定義、分類、危險貨物表、包裝規範、文件要求及裝載操作等多項重點,對化工、鋰/鈉離子電池、碳材料、車輛及物流企業的海運合規要求全面升級。
背景與總體安排
IMDG Code由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是各國將《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危險貨物要求落實到國內法規的核心技術依據。
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鋰/鈉離子電池、車輛、碳材料等貨物海運的企業而言,本次修訂不僅帶來新的豁免與便利,也新增更多實質性的合規義務和操作細節。
修訂週期:
IMDG Code每兩年更新一次,本次為第42-24號修正案(Amendment 42-24)。
適用時間:
自2025年1月1日起,可自願適用42-24版;
自2026年1月1日起,42-24版將強制實施;
台灣瑞歐對IMDG Code 42-24的重點變更內容解讀如下:
總則與定義更新
再生塑膠材料定義更新
本次修訂在「再生塑膠材料(recycled plastics material)」的定義中,明確將中型散裝容器(IBCs)納入適用範圍,進一步規範了再生塑膠在IBC中的使用要求。
新增「充裝度」定義
新增術語「充裝度(degree of filling)」的正式定義:充裝度是指在15°C時注入容器的液體或固體體積與可供使用的容器體積的百分比。
分類規則調整
爆炸品與有機過氧化物
新增UN 3555到「液體退敏爆炸物(liquid desensitized explosives)」清單。
有機過氧化物表中進行一次修訂並新增三條物質數據,對部分有機過氧化物的編號、分級或技術名稱進行了補充和校正。
電池相關條目調整
將鈉離子電池正式納入第9類,UN 3551和3552;
新增車輛條目UN 3556:以鋰離子電池供電的車輛;UN 3557:以鋰金屬電池供電的車輛;UN 3558:以鈉離子電池供電的車輛,以適應新能源車輛和設備運輸的快速發展。(具體詳見解讀文章: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新規將強制實施!事關新能源車輛)
海洋污染物豁免明確:UN 3077/UN 3082
對第2.10.2.7段進行更新,並對SP 375引入澄清了豁免條款:明確在特定包裝尺寸下,UN 3077(固態)和UN 3082(液態)在每件包裝不超過5kg或5L的情況下,可在一定條件下免於適用IMDG Code的全部要求。
對於低劑量、零售包裝類貨物的運輸合規提供了更靈活的空間。
危險貨物表(DGL)與特殊規定
危險貨物表關鍵調整
碳(Carbon,UN 1361):
刪除SP 925:過去部分碳產品可依SP 925獲得對IMDG Code的豁免,現該途徑被取消,不再可整體豁免。
新增SP 978:對不同碳產品的包裝類別、裝載要求、環境條件(如自燃、發熱風險)等作出更細緻規定。
刪除PP 12:碳產品不再允許使用特定類型的袋(5H1、5L1和5M1)在封閉貨運單元中運輸。
新增SW 27:歸入更嚴格的積載和裝卸規定中,要求更嚴格的通風和防火措施。
託運程式與單證變更:碳產品運輸單據上,除了常規資訊外,必須額外註明以下三項數據:生產日期、包裝日期、包裝時的材料溫度。
活性碳(Carbon,activated,UN 1362):
刪除SP 925和SP 223;
新增SP 979:對豁免條件作出更清晰規定:蒸汽活化碳憑聲明可豁免,化學活化碳憑測試報告可豁免,但都必須向船公司提交書面證明文件。
部分UN編號的其他調整:
UN 1006、1013、1046、1066:經SP 406修訂,限量包裝(LQ)限值提升至1000mL。
UN 1835、UN 3292:正式運輸名稱有所修改,需按新名稱申報。
UN 1835、UN 3423、UN 3560:SP 409允許在一定過渡期內繼續使用41-22版的規定。
UN 3423:從第8類重分類為第6.1類,並附加次危險為第8類;包裝類別調整為I類(PG I),危險程度上升;不再允許有限數量(LQ)運輸,例外數量(EQ)限值收緊;使用IBC運輸須事先取得主管機關批准。
UN 1391、UN 3482:新允許採用罐式容器運輸,對相關運輸方式增加靈活性。
UN 3129、UN 3130、UN 3148:裝載類別改為「D」:僅允許甲板上運輸,禁止搭載客船;舊的SW5替換為新的裝載代碼「SW31」。
UN 3536:裝載類別改為「D」,不再允許甲板下或客船運輸。
新增UN編號條目:
滅火劑分散裝置:對應UN 0514 (1.4S) 和UN 3559 (Class 9);
鈉離子電池:UN 3551和UN 3552(Class 9);
二矽烷(UN 3553 Disilane,Class 2.1);
製品中的鎵(UN 3554 Gallium contained in manufactured articles,Class 8);
三氟甲基四唑鈉鹽丙酮溶液中(UN 3555,Class 3);
新能源車輛:對應UN 3556, 3557, 3558(Class 9)。
上述新增條目反映了新型材料與新能源應用在國際海運貨物中的快速增長。
特殊規定調整
SP 28:適用範圍擴展至第3類中的液體退敏爆炸物;
SP 388:進一步明確UN 3171(電池驅動車輛)的適用範圍;
SP 922、928、931、935、939、954、964、979:統一增加對第5.4.4.2段新文件要求的引用,凡依據豁免或特別條件運輸的貨物,均須出具相應的證明或合格證書。
SP 375:進一步闡明當UN 3077、UN 3082因包裝尺寸而「不作為海洋污染物分類」時的適用條件及記錄要求,與前文第2部分的豁免邏輯配套。
SP 978、SP 979:用以替代原SP 925,針對碳及相關條目。
包裝指令與罐體要求
新增兩項包裝指令
P 303:僅適用於UN 3555(新列入的液體退敏爆炸物);
P 912:專用於新的車輛條目UN 3556、3557、3558,針對搭載電池的車輛運輸給出專門包裝/固定要求。
新增罐體特別規定TP 42
適用於UN 1391和UN 3482的罐式運輸。如果是銫/銣分散體這種極端活潑的物質,還是被禁止使用攜帶型罐體的。
託運與文件要求
電池標記標籤擴大適用範圍
原用於鋰電池的電池標記標籤及相關包裝/外箱標示要求現延伸至鈉離子電池,企業在標籤設計和包裝印刷上需同步更新。
碳產品文件資訊強化
對碳(UN 1361等)的運輸文件明確要求:必須記載生產日期、包裝日期以及包裝時貨物溫度,以便於評估自熱和起火風險。
新增第5.4.4.2段:豁免證明文件
對所有依據IMDG Code獲得豁免或不適用證明的貨物,要求出具相應證書。
多個特別規定(如SP 922、928、979等)均已引用該新條款。
包裝結構與試驗
第六部分對多項引用標準及文字表述進行了更新與微調,確保與最新ISO/國家標準和試驗方法保持一致。
運輸操作與隔離要求
新增裝載代碼「SW 31」:
要求特定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貨物與潛在點火源保持足夠距離,用於替代部分舊代碼(如SW 5)。
碳納入第4類裝載與操作條款
在第7.6.2.7節中,碳被正式納入第4類(易燃固體等)貨物的裝載和操作要求。
結語與企業後續關注要點
IMDG Code 42-24號修訂版在延續現有框架的基礎上,對電池與車輛、碳材料、特定有毒/腐蝕物質以及文件與裝載管理進行了實質性強化。
台灣瑞歐建議企業應特別關注以下重要時間節點:
2025年12月31日前:41-22與42-24並行適用的過渡期,是完成內部制度與系統升級的關鍵視窗期;
2026年1月1日起:42-24版強制實施節點,企業屆時如仍沿用舊版本,將面臨合規風險。
台灣瑞歐建議相關企業儘快啟動版本轉換工作,整理受影響的貨物線和業務環節,利用2025年最後的過渡期完成培訓、系統和文件的全面升級,為2026年後在全球範圍內按照IMDG Code 42-24開展安全、合規的海運業務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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