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微塑膠年度排放報告系統的正式上線,受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第78條(「微塑膠限制令」)管轄的企業已進入實質性合規階段。
根據法規要求,雖然部分合成聚合物微粒(SPM)用途目前享有禁令豁免,但相關企業必須履行強制性的年度報告義務。
首批需提交報告的實體(主要針對工業塑膠原料相關企業)必須在2026年5月31日前通過IUCLID系統完成首次申報。未能按期履行義務的企業,將面臨違規處罰及歐盟市場准入受阻的嚴重風險。
法規框架:豁免用途的報告義務
2023年10月,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法規 (EU) 2023/2055,在REACH法規附件XVII中新增第78條目,對有意添加的微塑膠實施市場投放限制。
然而,考慮到部分用途的社會必要性或風險可控性,法規為特定情形設置了豁免(即允許繼續投放市場)。 這些豁免用途包括:
工業場所用途:在工業場所作為物質本身或在混合物中使用的SPM;
特定產品類別:包括醫藥產品、食品添加劑及體外診斷設備;
封閉與物理改性: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封閉的SPM、在終端使用過程中物理性質被永久改變的SPM,或永久固結於固體基質中的SPM。
對於上述豁免用途,法規並非放任不管,而是建立了年度報告機制,要求相關企業定期披露SPM的環境釋放數據,以便監管機構監測排放情況並評估風險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關鍵截止日期與披露要求
報告義務根據用途類型及供應鏈角色分階段實施。報告須涵蓋上一日曆年的預估排放量:

此外,為滿足微塑膠限制令的合規要求,強制性數據披露報告內容包括:
聚合物的通用身份資訊
終端用途描述
適用的豁免條款
年度環境釋放量預估
關鍵合規要點
排放估算的複雜性:企業需量化操作損失、有意釋放及運輸過程中的釋放,需要生產、物流及EHS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許多企業缺乏標準化的內部監測流程。
供應鏈數據依賴:準確報告依賴上游供應商提供聚合物身份資訊(HS編碼、濃度範圍)。當供應商數據不完整或延遲時,下游使用者面臨報告不確定性及潛在的違規風險。
製造商與經銷商的區分:純粹的經銷商無報告義務。但進口、再配製、再包裝或再貼標等活動將使企業獲得製造商身份,從而觸發報告義務。
結語
距離2026年5月31日截止期已不足一個月,相關企業須立即採取行動,以避免違規及歐盟市場准入中斷的風險。
針對歐盟微塑料合規,瑞歐科技可提供一站式服務:
適用性與豁免評估:確定您的聚合物是否符合SPM定義,判斷豁免適用性;
年度報告體系搭建:制定與ECHA指南一致的釋放量計算模型建立內部數據收集與監測流程,協助準備並提交IUCLID卷宗,確保持續的年度合規;
SDS與標籤更新製作:依據最新法規要求,審核並製作符合標準的SDS和產品標籤,確保資訊傳遞的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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