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入 2026 年,全球化學品監管進入全面深化與加速落地的關鍵階段。
歐盟CLP新增危害類別、英國UK REACH註冊再度延期、越南新《化學品法》全面實施、印尼Halal認證即將強制實施等…。同時,土耳其、烏克蘭加速推進本地REACH進程,國際危貨運輸規則同步更新,中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也即將施行。
從分類標籤到申報註冊,從SDS合規到市場准入,全球法規正以前所未有的廣度與深度重塑企業運營邊界。
為説明您高效把握合規主軸,瑞歐再度為您整理2026年度全球化學品法規核心動態,助您精準把握監管脈搏,提前佈局合規戰略,在複雜多變的全球貿易環境中行穩致遠。
歐美市場
歐盟REACH微塑膠(SPMs)管控步入新階段:2026年年報義務正式落地
根據歐盟REACH法規要求,豁免於微塑膠限制條款的特定用途需履行年度報告義務。
2026年將迎來針對工業用途的首個報告視窗:用作塑膠生產原料的合成聚合物微粒,須於2026年5月31日前向ECHA提交2025年度的環境釋放報告;
此外,含有合成聚合物微粒且符合豁免條件的體外診斷設備(IVD),須在2026年10月17日前提供使用和處置說明,以指導專業人員及消費者防止微塑膠釋放到環境中。
瑞歐提醒您:
2026年是微塑膠合規從「銷售禁令」轉向「行政監管」的關鍵之年。相關化工企業應在2025年底前完成環境排放量計算,確保申報數據可追溯,並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年度報告; IVD企業則應同步更新SDS、標籤、包裝及說明書等文件,確保使用和處置說明符合法規要求。
歐盟CLP分類更新:新危害類別正式納入,合規過渡期明確
2023年3月31日,歐盟正式發佈CLP法規附件I的修訂案,首次將內分泌干擾物(EDCs)以及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遷移性物質(PMT/vPvM)納入法定危害分類體系。
該修訂於2023年4月20日正式生效,並設定了清晰的分階段過渡安排:
新投放市場的化學物質:自2025年5月1日起,須按新分類要求更新標籤和安全數據表(SDS);已投放市場的化學物質可延至2026年11月1日完成合規調整。
新投放市場的混合物:自2026年5月1日起適用新規;已上市混合物的合規寬限期則延長至2028年5月1日。
瑞歐提醒您:
企業需根據產品類型和上市時間,合理規劃分類、標籤及SDS更新工作,確保在對應截止日前完成合規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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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歐盟物質與混合物分類、標籤及包裝法規(CLP法規)緊急調整通知
英國UK REACH再次延長正式註冊截止期
根據原定法規安排,UK REACH下高噸位及高危害物質的過渡性註冊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27日。
近期,英國政府經磋商決定,將原定於2026年10月27日、2028年10月27日及2030年10月27日的三項註冊截止期限,分別延後至2029年10月27日、2030年10月27日及2031年10月27日。
相關法規修訂預計將於2026年完成,並同步推進ATRm模型的立法細節。
瑞歐提醒您:
此次延期體現了英國脫歐後探索獨立且務實化學品監管路徑的明確信號,有望緩解企業合規壓力。 但企業仍須持續遵守現行過渡性要求,包括DUIN通報、「零數據」註冊及安全數據表(SDS)等義務,並密切關注後續法規動態。
土耳其KKDIK即將迎來臨時註冊及首個正式註冊截止期
根據土耳其KKDIK法規安排,2026年12月31日將作為首批噸位≥1000噸/年(及特定高危害物質)的正式註冊截止日期。
此外,土耳其環境部新增「過渡期註冊」要求:領頭註冊人(LR)須於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臨時註冊,聯合註冊人則須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提交。
瑞歐提醒您:
2026年將是企業應對土耳其市場合規壓力的關鍵一年。建議密切關注物質資訊交換論壇(SIEF)中領頭註冊人的進展;若無法在3月前完成正式註冊,應充分利用過渡期政策,及時提交臨時註冊,以保障貿易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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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UA REACH:預註冊關鍵視窗期來臨
烏克蘭官方近期正式確認,將烏克蘭UA REACH法規下的預註冊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1月26日延後一年,調整為2027年1月26日。
此次延期為企業爭取了更充裕的準備時間,也意味著2026年全年將成為完成預註冊、鎖定正式註冊緩衝期的關鍵視窗。
瑞歐提醒您:
儘管預註冊截止日期已推遲,但考慮到當前烏克蘭地緣政治局勢的複雜性以及行政審批流程可能存在的延遲或變動,建議有意向或已佈局烏克蘭市場的企業儘早於2026年內完成預註冊。此舉不僅有助於確保合規連續性,也能在後續正式註冊階段佔據主動,降低供應鏈中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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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危險通報規則HCS修訂:GHS分類、SDS與安全標籤迎來新要求
2021年2月16日,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發佈擬議規則,正式啟動對《危險通報規則》(HCS)的修訂,旨在與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GHS)第7修訂版全面接軌,並同步採納第8修訂版中的部分更新內容(如新增的氣溶膠分類標準等)。
該修訂案已於2024年5月20日正式刊登於《聯邦公報》,並於2024年7月19日起生效。為支持企業有序過渡,OSHA設定了分階段合規緩衝期:
新投放市場的化學物質:須在2026年5月19日前完成安全數據表(SDS)和標籤的更新;
新投放市場的混合物:合規截止日期為2027年11月19日。
瑞歐提醒您:
相關企業應結合產品上市計劃,提前開展分類評估與文件更新,確保在對應時間節點前滿足最新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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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OSHA宣佈《危險通報規則》HCS延期實施:化學品標籤合規迎緩衝期
哥倫比亞REACH:優先評估標準即將發佈,新物質申報機制啟動
哥倫比亞計劃於2026年第一季度正式發佈化學品優先評估標準,進一步明確「新物質申報」的具體要求。
根據現行框架,對於未列入國家化學品名錄(INSQUI)且用於工業用途的有害物質,企業須在其年生產或進口量達到100公斤後的六個月內完成申報;若該新物質被納入優先評估範圍,生產商或進口商還需額外提交全面的人類健康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
瑞歐提醒您:
企業應高度關注優先評估標準的發布動態,特別是涉及年貿易量超過100公斤的非名錄工業用途有害物質。建議提前開展產品成分溯源梳理,並著手準備必要的毒理學與環境數據,以有效應對即將到來的合規技術要求,降低註冊延遲或市場准入風險。
亞太市場
「生態環境法典」時代即將到來,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立法進程值得關注
2025年,中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正式亮相,象徵著中國生態環境法治體系邁入系統化、法典化新階段,立法進程顯著提速。《法典》的編纂,為《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提供了明確的上位法支撐,中國生態環境部也將及時完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的法律法規體系。
這意味著,此前因缺乏上位法依據而受限的罰則將全面強化:新化學物質「應報未報、應落未落」等違規行為的罰款金額將大幅提高,並可能面臨責令停業、關閉等嚴厲處罰。
瑞歐提醒您:
企業必須徹底摒棄僥倖心理,確保所有生產、進口及使用的新化學物質依法完成登記,做到「有證可依、合規在先」,以應對日益嚴格的監管環境。
《危險化學品安全法》正式發布,全流程監管邁入法治新階段
202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將於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這象徵著中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從行政法規(《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全面升級為國家法律,法律效力、責任體系與處罰力度實現質的飛躍。
新法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為核心,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首次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雙重預防機制、化工園區強制准入、資訊化全生命周期監管等要求寫入法律,並明確「管產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須」原則。
尤其關鍵的是,新法大幅強化法律責任,普遍實行「雙罰制」——既罰企業,也罰責任人;情節嚴重的,可處高額罰款、吊銷許可證,甚至終身禁業。
瑞歐提醒您:
距離中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正式實施不足5個月,相關企業應立即啟動合規自查,重點整理生產許可、儲存條件、運輸資質、SDS標籤、人員培訓及園區准入等環節,確保在5月1日前完成制度、流程與文件的全面符合,避免因合規滯後引發重大法律與經營風險。
退敏爆炸物分類國標正式發佈:2026年7月1日起實施
2025年6月30日,國家標準《化學品分類和標籤規範 第30部分:退敏爆炸物》正式發佈,並將於2026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填補中國在退敏爆炸物分類管理上的空白,與聯合國GHS第十修訂版保持一致,明確了此類物質的定義、分類邏輯、危險類別(共4個類別)及標籤要求。
瑞歐提醒您:
涉及相關產品的生產企業應提前開展物質篩查與分類評估,及時更新SDS和安全標籤內容,確保在實施日前完成合規準備,避免因分類缺失或標籤不符影響登記、流通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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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分類與標示規範 第30部分:退敏爆炸物》國家標準正式發布
台灣指定PEC物質限時登錄危害及暴露評估資訊
根據台灣化學物質主管機關的最新規定,針對已完成官方指定的4種既有化學物質(三氧化二銻、硫酸、甲苯、氧化鋅)標準登錄(第2至第4級)的企業,2026年的合規重點將聚焦於危害評估和暴露評估資訊的提交。核心合規事項如下:
危害評估報告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對於選擇自行製作危害評估報告的企業,需在2026年底前提交相關資料。若企業採用官方提供的危害評估報告範例,則無需重複提交。
暴露評估資訊更新(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實際或預期涉及製造、配方或使用行為的企業,應及時更新原登錄資料中的製造、用途及暴露資訊,並提交詳細的暴露情境描述。
瑞歐提醒您:
台灣採取「滾動新增」的管理模式,逐步擴大納入管理範圍的既有化學物質數量。目前,第一期已涵蓋106種物質,在完成初步國際資料收集與風險篩選後,未來,更多既有化學物質將被陸續添加進管理體系,並要求企業提供相應的基礎數據和暴露資訊。
隨著管理對象的持續擴展以及對高風險物質的關注增加,主管機關可能會進一步強化風險評估與管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未來可能不再提供危害評估報告範例。
因此,企業應儘早規劃內部數據盤點與風險管理機制,建立內部的危害與暴露評估能力,以應對日益嚴格且常態化的化學品合規要求,避免因風險評估結果過高而導致物質被列為關注化學物質。
韓國更新MSDS編製標準:新規自2025年8月7日起實施
日前,韓國雇傭勞動部發佈《化學物質的分類、標識及MSDS相關標準》修訂案(MoEL Notice No.2025-50),該法規將於2025年8月7日正式生效。根據新規要求,MSDS更新將分階段實施:
立即生效(2025年8月7日起):所有新編製的MSDS須採用最新標準(MoEL Notice No.2025-50),包括在第15項中新增相關法規資訊。
過渡期安排(截至2026年6月30日):現有MSDS需在第15項第3條中明確標註K-REACH法規的適用現狀;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MSDS均須全面按照最新標準編製。
瑞歐提醒您:
企業應據此系統整理現有MSDS清單,及時更新法規資訊,並建立動態維護機制,確保在各階段節點前完成合規調整,避免因文件不符影響產品流通或引發監管風險。
越南全新《化學品法》實施:化學品輸越重要合規注意事項
越南新《化學品法》(69/2025/QH15)已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標誌著該國化學品監管邁入全新階段。企業在2026年需重點關注以下合規要求:
全面申報制與越語SDS:取消原「需申報化學品」清單,所有進口化學品(豁免物質除外)均須通過國家單一視窗(NSW)主動申報,並同步提交越語版安全數據表(SDS)。
特別管控化學品註冊:新法引入「特別管控化學品」類別,企業須識別相關物質,並按要求在國家資料庫中註冊其使用目的與需求,以滿足全生命周期監管要求。
許可管理前置:涉及《化學武器公約》(CWC)附表化學品及工業前體的進出口,須提前向工貿部(MOIT)申請並取得許可,方可完成通關。
海關風險分級管理:越南海關已實施「綠色—黃色—紅色」三級風險分類機制。企業應維持良好合規記錄,以爭取納入「綠色通道」,享受通關提速、查驗頻次降低等便利措施。
瑞歐提醒您:
越南國家化學品名錄(NCI)預計將開放增補視窗,建議企業密切關注官方動態,及時把握申報機會。
印度市場准入新機遇:BIS認證對中國釋放「重啟」信號
在暫停近五年後,印度標準局(BIS)正積極推進恢復受理中國製造商的認證申請,涵蓋ISI標誌認證及CRS認證。儘管BIS官網尚未發佈正式通告,但多方可靠信源已確認相關政策已進入實施準備階段。目前,印度工業和內貿促進部(DPIIT)已啟動受影響企業數據收集工作,顯示出監管部門推動政策落地的明確意願。
一旦政策正式落地,符合條件的中國消費電子、手機、家電等產品製造商,在滿足BIS工廠審核及產品標準要求後,將有望直接申請印度認證。此舉將顯著簡化流程,有效降低企業的合規成本與時間,大幅提升對印市場准入效率。
與此同時,印度政府在產品監管方向上亦出現重要調整:自2025年底以來,多項品質控制令(QCOs)被撤銷或延期實施,涉及多個產品類別。
瑞歐提醒您:
相關企業應密切關注2026年QCOs動態,及時調整合規策略,把握政策視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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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BIS認證政策轉向,撤銷21種產品的QCOs,國際貿易迎利好!
印尼Halal認證:2026年化妝品、化學品等產品迎來強制實施截止期
2026年10月17日是化妝品、化學品等產品進入印尼市場的強制性Halal(清真)認證強制實施截止日期。屆時,未獲得認證的產品將面臨禁售風險。對於以印尼為目標市場的企業而言,這不僅是一項合規要求,更是市場准入的關鍵門檻:
強制准入:Halal認證已非「加分項」,而是進入印尼市場的法定通行證。
贏得信任:在穆斯林人口佔主導的印尼,認證被視為品質與信譽的象徵,有助於增強消費者信心。
全球機遇:取得印尼Halal認證,可為企業進一步拓展其他國際清真市場奠定基礎。
瑞歐提醒您:
立即啟動:認證流程週期較長,建議儘早規劃,避免臨近截止期造成供應鏈中斷。
體系先行:建立覆蓋原料至成品的「清真保障體系(SJPH)」,確保全流程合規。
尋求專業支援:與專業認證服務機構合作,有助於簡化流程、提升認證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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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運輸
《危險貨物規則》IATA DGR第67版: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發佈的《危險貨物規則》(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DGR)第67版已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作為全球航空危險品運輸領域最具影響力的合規依據,DGR每年更新一次,以同步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技術細則的最新要求。
第67版在鋰電池運輸、新型能源物質分類、包裝說明及應急響應資訊等方面均作出重要調整,將對化工、電子、新能源等行業的空運合規策略產生直接影響。
瑞歐提醒您:
企業應重點關注新版DGR中對電池荷電狀態(SoC)的強制性要求,以及附錄H所預告的未來電池分類調整與新增UN編號。
涉及電池空運的企業需提前優化檢測、標籤及包裝方案,確保在新規全面適用前滿足最新UN編碼和包裝規範。
此外,出貨前務必複核目的國及承運航司的特殊要求,尤其留意泰國、法國、英國等國家的本地差異,以及部分航空公司執行標準的更新。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第42-24號修訂版:2026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
自2026年1月1日起,國際海事組織(IMO)發佈的《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第42-24號修訂版將正式進入強制實施階段。
作為全球海運危險品運輸的核心技術規範,IMDG Code每兩年更新一次,本次修訂全面納入了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最新要求,並進一步細化了對新興風險物質的管理。
瑞歐提醒您:
本次修訂在危險貨物定義、分類標準、危險貨物清單(DGL)、包裝規範、運輸檔要求及積載隔離操作等方面均作出重要調整,尤其對化工品、鋰/鈉離子電池、新型碳材料、整車及含儲能裝置的設備等品類提出更嚴格的合規要求。
相關企業應儘早開展產品合規評估,更新UN編號、包裝方案和運輸檔,確保在新規生效前完成全流程適配,避免因不符合IMDG Code要求導致港口滯留、退運或處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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