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4 日,中國生態環境部發布重磅通知——《關於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6〕301號),明確指出: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於 2026 年 8 月 15 日正式施行,現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備案」將於 8 月 15 日起徹底停止辦理!
未來,原本屬於備案範圍的物質將全面轉為「登記(簡易登記/常規登記)」程序。距離 8 月 14 日最後截止窗口僅剩最後 9 天,台灣瑞歐團隊第一時間為您彙整6大核心要點與企業防禦性應對策略:

現行備案辦理即將截止
根據通知要求,自2026年8月15日起,將全面停止辦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備案。
瑞歐科技提示:現行備案辦理的最後視窗期為2026年8月14日,請有備案需求的企業抓緊最後的時間節點,儘快完成提交!
備案轉登記,申請人或許受限
8月15日起,原本符合備案條件的物質,將轉為按照登記程序辦理。所需資料應與現行備案要求保持一致。
結合此前發佈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境外企業可能無法再直接進行登記,必須由中國境內進口商或生產商作為申請人進行登記。
經瑞歐科技總部積極跟進與官方確認,現在可以確定該變化將隨法典生效正式落地。另外,根據目前的一些進展推斷,修訂後《辦法》以及相關配套的指南文件,可能在8月15日之後才會發佈並實施。
境外供應商請注意:
剩下約一周的時間是境外企業作為申請人提交備案的最後視窗期!如尚未完成相關安排,請儘快與境內進口商或關聯實體確認申請人主體,並提前評估商業機密資訊的保護方案,以應對境內申請人模式下的資訊披露風險。
聚合物申請路徑暫未明確
結合通知規定及此前發佈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可以推斷,新化學物質年生產量或進口量不足1噸的,應當申請簡易登記。
但針對「新化學物質單體或者反應體含量不超過2%的聚合物或者屬於低關注聚合物的」物質,且噸位量達到 1 噸及以上的,目前政策尚未明確是按照「簡易登記」還是「常規登記」進行申請。對此,瑞歐也將持續跟進官方的進一步解釋與指引。
政務系統表單或面臨更新
瑞歐科技注意到,目前的政務服務系統中,無論是簡易登記還是常規登記的表單內容,均存在與現行備案物質新的登記要求不匹配的情況。
經確認,政務服務系統預計將於2026年8月15日前後完成更新。建議企業在8月15日起登錄系統時,優先確認最新表單要求,避免因沿用舊版表單導致申請受阻。
審批程式說明
對於8月15日起提交的此類申請,中國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參照12號令簡易登記程式和時限進行受理並審批。
現行簡易登記將歷經形式審查(5wd/輪)和技術評審(30d/輪)流程,相比於備案提交後即可獲得備案回執,簡易登記取證需要預留1~2個月,請企業提前評估佈局。
該通知生效的時間範圍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若中國生態環境部後續就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出臺新規定,將依照新規定執行,本通知屆時自動失效。
企業應對建議
面對此次政策調整,瑞歐科技建議相關企業:
盤點物質清單:立即排查企業涉及的新化學物質,確認是否需要在8月14日前突擊完成備案。
調整供應鏈策略:針對境外企業可能無法登記的情況,提前與境內代理商或進口商溝通,明確新的合規主體。
保持密切關注:持續關注官方對該通知的進一步說明和政務服務系統的更新動態,以及12號令修法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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