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中央間接稅及關稅委員會(CBIC)於2023年9月30日發佈了第23/2023號海關通知(Circular No. 23/2023-Customs),對第15/2023號海關通知進行了部分修改,明確了進口化學品時必須提供的額外資訊的具體要求和方式。
該通知是在與印度化工和石化部以及各利益相關方進行協商後制定的,旨在解決行業對商業資訊保護的擔憂。
*詳情可查看:印度化學品進口申報要求100%披露組分,CBI問題如何解決?
進口需提供的額外資訊
根據通知,從2023年10月15日起,進口第28、29、32、39章以及3808稅號下的化學品時,必須在報關單中填寫以下額外資訊:
化學品類別:分為三種,即(I)大宗和基礎化學品;(II)配方和混合物;(III)專有成分、研發或其他。
對於不同的化學品類別,還需要提供以下資訊:
大宗和基礎化學品:必須提供CAS號和IUPAC名稱。
配方和混合物:必須提供主要或活性成分的CAS號和IUPAC名稱(至少一個)。
專有成分、研發或其他:必須提供主要或活性成分的CAS號或IUPAC名稱(至少一個)。
若進口商無法獲取該資訊
如果進口商無法獲得至少一個成分的資訊,因為供應商出於保密原因沒有提供,那麼進口商必須在報關單中提供以下自我聲明:
Declaration on non-availability of CAS & IUPAC details
I certify that the information related to IUPAC & CAS number is not in my possession as the same is not provided by my supplier due to confidentiality.
我證明,由於供應商出於保密原因沒有提供,我沒有IUPAC和CAS號的相關資訊。
報關單中聲明的成分資訊將以遮罩欄位的形式列印在報關單上,以保護商業機密。
此外,海關將建立一個安全的資料庫,存儲這些資訊,並只允許授權人員訪問。
新規下出口商該如何應對
對於出口上述章節下的化學品,從2023年10月1日起,原規定的必須在裝運單中填寫額外資訊的規定仍然有效。出口商需要提供產品名稱、CAS號、IUPAC名稱、HS編碼和產品用途等資訊。
這項新規定是印度政府為了加強對化學品進出口的監督和管理,保護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而採取的措施之一。
CBIC敦促各海關部門遵守該通知,並向其回饋任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或疑問。
瑞歐科技建議相關印度進出口企業及時篩查涉及產品是否需要進行組分申報,以免延誤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