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及相關立法提案、實施細則答記者問。

問: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歐盟近日密集發佈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方注意到,歐盟近日密集發佈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包括設定碳排放強度預設值、計劃擴大產品覆蓋範圍等內容。
其中,歐方無視中國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對中國產品碳排放強度設定顯著偏高的基礎預設值,並將在未來三年內逐年提高,這不符合中國當前實際水準和未來發展趨勢,對中方構成不公平、歧視性待遇。歐方有關做法不僅涉嫌違反世界貿易組織「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等原則,也有悖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歐盟還提出立法草案,計劃從2028年起將CBAM範圍擴展至包括機械裝備、汽車及其零部件、家用電器等約180種鋼鋁密集型下游產品。這些規則設計已超出應對氣候變化範疇,帶有明顯的單邊主義與貿易保護主義色彩,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
中方還注意到,歐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車禁令,放寬對盟內的綠色監管。歐方一方面對外以綠色為名搞保護主義,另一方面對內放鬆監管,降低減排要求。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歐方無視歷史排放責任、國家發展階段和技術水準,打著防止「碳洩漏」的氣候幌子推行新的貿易保護主義,將自身碳標準強加於發展中國家,造成氣候與貿易治理規則衝突,抬升發展中國家氣候行動成本,嚴重損害國際社會互信,與各方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努力背道而馳。
希望歐方遵守氣候和貿易相關國際規則,摒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保持市場開放,本著公平、科學、非歧視的原則,促進綠色領域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中方願與歐方相向而行,合作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但將堅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回應任何不公平的貿易限制,維護自身發展利益、中國企業合法權益和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
從政策爭議到企業實務:CBAM進入「真金白銀」時代
隨著2026年1月1日CBAM正式進入徵收期,為期兩年多的過渡階段(2023–2025年)宣告結束,進口商開始為高碳產品「真金白銀」支付碳關稅。面對這一重大變化,企業亟需釐清合規路徑,規避風險。
為此,瑞歐科技重磅推出《歐盟CBAM合規實操指南》,聚焦法規第一責任人——歐盟進口商或其委任的間接海關代表,系統梳理徵收期核心合規要點,涵蓋申報流程、數據要求、工具資源等關鍵環節,協助企業高效應對。
特別提醒:對於非歐盟出口企業,雖無需獨立完成CBAM申報,但須在進口商履行申報義務時,及時提供產品隱含碳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報告、原產國已支付碳成本等必要資訊。配合程度將直接影響貨物通關效率與成本。
什麼是CBAM?
CBAM 是歐盟針對碳密集型進口產品徵收碳排放費用的監管工具,目的在於為進入歐盟的產品設定公平碳價,維護歐盟本土產品競爭力,同時推動非歐盟國家採用更潔淨的工業生產方式,防止「碳洩漏」。
哪些類型產品被CBAM管控?
目前 CBAM 已涵蓋六大類產品:水泥、鋁、化肥、鋼鐵、氫氣與電力。
依最新擴容提案,近 180 個 CN Code 對應的複合金屬產品將於 2028 年 1 月 1 日起納入管制範圍。
CBAM有哪些簡化措施?
為降低企業行政負擔,歐盟執委會已推出簡化方案,並以 Regulation (EU) 2025/2083 修訂 CBAM 法規內容。
如何完成CBAM合規?
第一步:取得授權申報人資格
除電力與氫氣外,年進口量超過 50 噸的進口商或其委任的間接海關代表,須持有有效的 CBAM 系統帳號或授權申報申請號,貨物方可通關。
第二步:追溯供應鏈,蒐集產品隱含碳排放數據與相關證明文件
第三步:於CBAM系統提交CBAM申報,按時完成CBAM證書購買與繳納
如何取得CBAM申報授權?
進口商或其委任的間接海關代表,須在進口貨物前向國家主管機關提出 CBAM 申報人授權申請,最遲不得晚於 2026 年 3 月 31 日。
合規門檻是多少?
除電力和氫,其他進口受控產品總量超過50噸時,將觸發CBAM合規要求,歐盟進口商或其委任的間接海關代表需按規定完成CBAM合規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門檻只針對歐盟進口商,也就是說當進口商超過50噸時,境外供應商出口量即便不足50噸,也需要配合進口商完成CBAM合規義務。
法規如何執行與監管?
海關審核:CBAM系統賬號碼需經海關當局審核,並配合完成其他海關手續及風險管控措施。
系統審核:國家主管機構通過CBAM系統監管合規情況,並對違規行為裁罰。
數據審核:以實際生產數據計算的產品隱含碳排放需由經歐盟官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核查確認。
哪些核查機構獲歐盟官方認可?
歐盟尚未統一公布「CBAM 第三方查證機構名單」。查證機構的資格與規則已於法規文件中明定,各成員國設立「國家主管認證機構(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dy)」,負責本國範圍內 CBAM 查證機構的認可與監管。
最新 CBAM 指引文件有哪些?
歐盟時間 2025 年 12 月 17 日,歐盟執委會集中發布 24 份 CBAM 實施配套文件(部分仍為草案),涵蓋徵收期全流程指引。
如何計算碳關稅成本?
歐盟CBAM碳關稅=CBAM證書數量×歐盟每周拍賣均價-原產國已支付合規碳成本
CBAM證書數量(張)=應徵稅產品碳排放總量(tCO2e)-免費配額總量(tCO2e)
產品碳排放總量的計算可以基於實際生產數據,也可以基於歐盟官方發佈的預設值計算。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