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關稅|CBAM官方解答系列(一):原理與運行機制

2023年12月19日

隨著歐盟碳關稅過渡期的臨近(距第一次填報的截止期不足60天),已有不少供應商們紛紛開始進行資訊整理和資料收集的工作。

為便於供應鏈各方更好地應對這一變化,CBAM官方近日更新了相關問答檔。瑞歐將這些資訊進一步整理和解析如下,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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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為什麼要建立CBAM?

歐盟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努力中處於領先地位。在《歐盟綠色新政》中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氣候目標,即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淨減少55%,到2030年實現氣候中和。

為了將該目標變為現實,進一步確立歐盟作為全球氣候領導者的地位,2021年7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Fit for 55”一攬子氣候政策建議。

通過與共同立法者、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的談判,這些政策都已成型,且許多政策現已簽署成為歐盟法律,其中就包括了歐盟的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

隨著歐盟提高其氣候目標,而一些非歐盟國家的環境和氣候政策卻不那麼嚴格,因此很有可能出現所謂的 "碳洩漏"——即總部設在歐盟的公司可能會將碳密集型生產轉移到國外,從而利用更寬鬆的標準,或者歐盟產品可能會被碳密集型更高的進口產品所取代。

這種碳洩漏會將排放轉移到歐洲以外,嚴重破壞歐盟乃至全球的氣候努力。

對此,CBAM將支援歐盟提高氣候目標,並確保氣候行動不會因生產轉移而受到損害。

CBAM有哪些實施階段?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作為共同立法者,於2023年5月10日簽署了CBAM條例 (EU) 2023/956。

該條例規定,CBAM將於2023年10月1日進入實施過渡期,第一份季度報告應於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

歐盟2023/1773號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CBAM下報告排放量的規則和要求,規定了過渡期內的報告規則。

此外,歐盟委員會已經建立了CBAM過渡登記冊,正在進一步準備二級立法,並進行計畫中的分析。CBAM的正式徵收期將於2026年1月生效。

歐盟委員會為CBAM過渡期的應用提供了詳細指導,包括細節手冊、網路研討會、電子學習視頻等其他材料。以上所有資訊都可以在歐盟委員會的CBAM網頁上獲取。

CBAM如何運作?

CBAM的設計符合歐盟的國際承諾和義務及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則。CBAM系統反映了歐盟排放交易計畫,其工作原理如下: 

  • CBAM適用於歐盟進口商品的實際隱含排放量,其確定方法與歐盟排放交易計畫下歐盟同類商品生產的排放量報告方法一致。

  • 自2026年CBAM確定期生效起,歐盟進口商將購買CBAM證書,該證書的價格與歐盟碳市場下生產商品時應支付的碳價一致。

  • 如果非歐盟生產商已經在第三國為生產進口商品的隱含排放支付了碳成本,則相應成本可從CBAM義務中全額扣除。

 因此,CBAM將有助於降低碳洩漏的風險,同時鼓勵非歐盟國家的生產商綠化其生產流程,並鼓勵各國引入碳定價措施。

為了給企業和其他國家提供法律上的確定性和穩定性,CBAM正在逐步實施,最初只適用於碳洩漏風險較高行業中的部分商品:鋼鐵、水泥、化肥、鋁、氫和電力。

在2023年10月1日開始的過渡期內,報告制度適用於這些商品,目的是順利推出並促進與第三國的對話。注意,進口商將於2026年開始支付CBAM財務調整費。

CBAM如何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互動?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是世界上第一個國際排放交易計畫,也是歐盟應對氣候變化的旗艦政策。它為電力生產和大型工業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設定了上限。配額必須在ETS交易市場上購買,但一定數量的免費配額會分配給工業企業以防止碳洩漏。

為了加強對脫碳的激勵,CBAM將隨著免費配額的減少而逐步引入。在歐盟排放交易計畫下,所有行業的免費配額數量都會越來越少。

對於CBAM行業來說,從2026年開始,下降速度將加快,從而使ETS在實現歐盟氣候目標方面發揮最大作用。與此同時,CBAM的財務調整將按照一個漸進的時間表分階段進行。

CBAM將建立在與進口到歐盟的CBAM產品的隱含排放量相對應的證書制度的基礎上。由於CBAM並非“限額與交易”系統,因此在某些有必要的有限領域與ETS有所不同。例如:與EU-ETS不同的是,可以購買的證書數量不受限制。CBAM證書的價格將與ETS的配額價格一致。

一旦CBAM制度於2026年全面實施,該制度將進行調整以反映修訂後的EU-ETS,特別是在CBAM所涵蓋行業的可用免費配額減少時。

這意味著CBAM將僅開始適用于所涵蓋的產品,並與ETS下為這些行業分配的免費配額的減少成正比。

簡單地說,在2034年完全取消CBAM行業的免費配額之前,CBAM將僅適用於未從EU-ETS免費配額中受益的排放比例,從而確保進口商與歐盟生產商相比受到公平對待。

CBAM如何與歐盟外的其他排放交易體系相容?

CBAM將確保進口商品獲得不低於歐盟產品的待遇,這主要歸功於CBAM的三個設計特點:

  • CBAM考慮了隱含排放的“實際值”,這意味著向歐盟出口的公司的脫碳努力將減少CBAM的支付;

  • 為進口CBAM商品而購買的CBAM證書價格將與EU ETS下歐盟生產商的價格相同;在歐盟以外支付的有效碳價將從調整中扣除,以避免雙重價格。

例如,在第三國支付的碳價可能是由於已建立的排放交易體系。歐盟委員會將在過渡期結束前通過二級立法來設計考慮國外支付的有效碳價的規則和程式。

在過渡期內,報告需要包括原產國對進口商品的隱含排放所應支付的碳價,並考慮任何退稅或其他形式的補償,以供參考。

過渡期間會發⽣什麼?

過渡期從2023年10月1日開始,到2025年底結束。在此期間,申報人(進口商或間接海關代表)必須在每個季度末申報每季度進口的CBAM貨物所含的排放量,且無需支付財務調整費用,從而為最終系統的實施留出時間。

  • 申報人應與所在國的國家主管當局聯繫,進入CBAM過渡登記冊,並使用該登記冊提交CBAM季度報告。

  • 第一份CBAM季度報告應於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報告期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不遵守CBAM是否會受到處罰?

是的。自2023年10月1日起,CBAM商品的隱含排放量必須申報。未按要求報告的申報人可能面臨每噸未報告排放量10歐元至50歐元不等的處罰。

處罰適用於以下情況:

a) 申報人未採取必要措施履行提交CBAM報告的義務,或;

b) CBAM報告不正確或不完整,且在主管部門啟動更正程式後,申報人未採取必要措施更正 CBAM 報告。

在哪⾥可以找到過渡期相關的文件與資訊?

執行條例 (EU) 2023/1773 規定了過渡期的報告規則,列出了進行報告所需的所有資訊。

歐盟委員會服務部門發佈了(並將定期更新)兩份指導文件(一份適用於CBAM貨物的進口商,一份適用於第三國生產商)以及一份可選的溝通範本,以促進生產商和進口商之間的資訊交流。

歐盟進口商指導檔將以24種歐盟官方語言提供。針對非歐盟生產商的指導文件將以下列語言提供:英語、法語、德語、波蘭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阿拉伯語、韓語、中文簡體、印地語、土耳其語。

如果還有其他更具體的問題,可以聯繫誰?

相關國家主管當局以及最終委員會將隨時解答對CBAM實施的任何疑問。

國家主管當局名單已在CBAM網站上公佈,並會不斷更新(官方網址: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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