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的兩大關鍵核查制度草案——授權法規(Delegated Regulation)和實施法規(Implementing Regulation)正式流出。這兩份文件將成為 2026 年 1 月 1 日 CBAM 正式進入徵收期後的核心規範依據,其核查要求將直接影響出口商與原料供應商的合規風險與歐盟訂單穩定度。
為協助企業提前做好準備、降低因數據不符規造成的出口風險,瑞歐科技整理出 四大最實用的合規重點,協助您快速掌握 CBAM 最新要求:
什麼情況下,CBAM產品碳排放量需要第三方核查?
關鍵判斷標準:碳排放計算方式
若選用「實際生產數據」計算產品隱含碳排放:必須經過第三方核查,通過核查證明數據真實準確,才能合規申報;
若直接使用歐盟官方提供的「預設值」計算:無需額外核查,直接使用預設排放數據計算申報。
核查內容包含哪些?出口商需準備什麼資料?
核查聚焦於:是否完整、正確計算產品隱含碳排放。
審查方向分為兩大重點:
查「邊界」:生產範圍要明確
核查員會確認:工廠邊界是否清晰定義?哪些生產線用於CBAM出口貨物生產?鍋爐、設備等排放源是否全部納入計算?
查「歸屬」:數據分攤要準確
重點核實:外購天然氣、電力、原材料的消耗數據,是否按合規原則精準分攤到CBAM出口產品的生產工序中。
必備材料:生產台賬、能源流分配表、排放源統計清單等,用於佐證數據真實性。建議企業提前制定完善的數據收集監測計劃,以應對第三方核查。
歐盟境外工廠是否一定要實地核查?線上核查可行嗎?
核心規則:首年必需現場實地核查,後續可靈活選擇,具體分3種情況:
常規核查要求
第1年:強制進行現場實地核查,無豁免;
第2年起: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選擇線上核查,但至少每間隔1年需進行1次現場實地核查。
線上核查的6大必要條件(須全部符合)
(1)上一個/前兩個報告期已完成實地核查;
(2)核查員充分瞭解工廠運作流程、生產程式及監測報告系統;
(3)經風險評估,確認無需實地核查即可保障數據準確;
(4)核查所需全部資訊可遠端獲取並評估;
(5)已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確保無重大誤報;
(6)上次實地核查後,工廠生產工藝、能源供應、監測方法等未發生重大變動。
特殊豁免&突發情況
發電設施專屬豁免:僅電力產物受CBAM管控、無溫室氣體排放、不使用生物質/碳捕獲技術,且近5個報告期內至少1次實地核查,同時滿足上述(2)-(5)項,可豁免實地核查;
突發情況豁免:因不可控、不可預見的特殊狀況導致無法實地核查,且核查員評估後確認線上核查風險可控,可臨時選擇線上模式。
前體材料(歐盟CBAM管控的原材料)的碳排放是否也要核查?需準備什麼資料?
結論:是否核查,依然取決於碳排放計算方式
選用「實際值」計算:必須核查,需供應鏈追溯證明材料
若使用實際數據計算前體材料的隱含碳排放,則需要提供該前體材料碳排放的第三方核查證明,出具核查證明的機構也必須滿足歐盟相關法案規定的資質要求。
CBAM產品出口商必備動作:確保前體材料碳排放具有合格的第三方核查文件,形成完整數據鏈。
若無法提供前提材料的上述有效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則無法通過CBAM核查。那麼企業須採用歐盟官方「預設值」計算前體材料排放——該預設值可能導致產品總隱含碳排放核算偏高。
選用「預設值」計算:無須核查
若直接採用官方提供的前體材料隱含碳排放預設值,則無須供應商提供相關核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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