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4日,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發佈了關於苯乙酮 (CAS No. 98- 86-2, EC No. 202-708-7)作為天然複合物質 (NCS)的初步意見(SCCS/1689/26),得出了明確結論:在特定的濃度限制下,該物質被認為是安全的。
此意見的發佈,為該原料在面臨歐盟《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CLP法規)下可能被列為1B類生殖毒性物質(Repr. 1B)的監管背景下,提供了一個合規使用路徑。 公開徵求意見截至2026年7月6日。
來源:health.ec.europa.eu
苯乙酮原料資訊及評估背景
苯乙酮(CAS No. 98-86-2, EC No. 202-708-7),化學名稱為1-苯基乙酮,是一種具有甜味和花香的芳香族化合物。在化妝品中,它主要作為天然複合物質(Natural Complex Substances, NCS)的組成成分被用作香精香料,存在於多種植物提取物中。此外,苯乙酮亦被列入歐盟第872/2012號實施條例的食品添加劑清單。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特別指出,在目前低攝入水準下,該物質作為食用香料使用不會引發安全問題。
此次安全評估的啟動,源於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於2025年3月發佈的一項意見,該意見建議將苯乙酮分類為1B類生殖毒性物質(Repr. 1B, H360FD)。
根據《歐盟化妝品法規》第15條第2款,「凡被歸類為(EC)第1272/2008號法規附件六第3部分項下1A類或1B類CMR物質的物質,應禁止在化妝品產品中使用。」有鑒於此,對於(EC)第1272/2008號法規附件六第3部分中被歸類為CMR 1A類或1B類的相關物質,歐盟委員會各職能部門必須採取監管措施。
2025年9月,歐盟化妝品產業告知歐盟委員會各職能部門,其無意依據《化妝品法規》第15條第2款,就苯乙酮本身作為化妝品成分使用的安全性進行辯護,但提交了一份檔案材料,以維護苯乙酮作為NCS中的組分用於化妝品產品時,且濃度不超過100 ppm情況下的使用安全性。因此,歐盟委員會要求SCCS根據所提供的資訊對該成分進行安全性評估。
SCCS對於苯乙酮的最新評估意見
SCCS在最新意見中,基於產業提交的數據和已知的其他暴露來源,做出了以下關鍵評估結論:
安全使用濃度:SCCS認為,基於當前可獲得的數據和假設其被列為Repr. 1B分類下,同時兼顧除化妝品以外的其他暴露來源(食品、吸煙),苯乙酮在化妝品中的最大濃度不超過100 ppm(即0.01%)時被認為是安全的 。
評估範圍限定:SCCS明確指出,該安全結論僅適用於作為NCS成分的苯乙酮本身,並不構成對NCS整體的安全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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