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歐盟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交了(EU) 2022/1616的修訂草案。該修訂草案引入了全新的符合性聲明(DoC)要求,重新調整歐盟登記系統的管理模式,並對進口再生塑膠製品的通關提出更細緻的規定。

背景概況
現行的(EU)2022/1616法規確立了廢舊塑膠來源材料的回收、生產和上市規則。
此次修訂旨在解決再生塑膠在文件記錄和供應鏈監管中存在的瓶頸,透過引入數位化管理平臺和更細化的單證分類,確保每一批進入歐盟市場的再生塑膠製品均可追溯至其回收和去汙源頭。
主要內容
相較於現行法規,本次草案提出了多項實質性的監管升級,關鍵變化如下:
1. 新增兩類符合性聲明(DoC)
在現有針對回收商(DoC A)和加工商(DoC B)的基礎上,新增了兩類聲明:
聲明 P(DoC P):適用於部分預處理的塑膠來料或未處理的塑膠來料;
聲明 C(DoC C):適用於在後續加工階段組合物預期不再發生變化的再生塑膠材料和物品。
針對使用再生塑料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Food business operators),如果其透過標籤等形式提供了必要的資訊和指令,可豁免向零售商提供符合性聲明的義務,從而減輕末端負擔。
總的來說,透過此次修訂歐盟將構建一個清晰的供應鏈傳遞鏈:廢料預處理商(P)→回收商(A)→加工商(B)→終端產品製造商/包裝商(C)。
每一環節的經營者都必須確保在出具屬於自身的聲明時,妥善保存上一環節的聲明及支持性文件,以應對監管機構的隨時調取審查。
2. 強化進口控制
為防止不合規產品進入歐盟,草案規定含有再生塑膠的進口產品(特別是PET材料、瓶子、片材、餐具和廚具等)在申請自由流通時,必須向海關提交對應的符合性聲明。草案附錄對上述產品的海關編碼(CN codes)進行了明確界定。
3. 登記系統數字化轉型
歐盟現有的註冊管理模式將被一個面向監管機構和經營者的非公開電子註冊系統取代。
去污裝置(decontamination installations)的註冊狀態被顯著擴展和明確,具體細分為「新註冊」、「建設中」、「活躍」、「不活躍」、「暫停」、「待審核」和「已退役」七大類,以反映設施全生命週期的不同情境,提升監管透明度。
4. 明確測試方法要求
草案引用了 ISO 12418-2:2012(附錄A)或具有同等/更好性能的方法,作為驗證消費後物理回收(PCR)PET規格的標準方法。
影響分析和建議
對於行業企業而言,歐盟再生塑膠監管修訂草案帶來的變化,將對企業供應鏈管理、合規流程、品質管理等核心環節產生深遠影響。
建議與應對措施:
重新整理供應商結構:由於 P 類與 C 類聲明的引入,供應鏈前端的責任被明確化。建議現在就啟動供應商盤點,要求上游預處理商提前準備合規證明,避免因前端文件缺失導致整條鏈路卡關。
密切關注數位系統接軌:歐盟電子登記系統的狀態將直接決定產品能否進入歐盟。企業應追蹤該系統的開發進度,並評估內部數據是否能與歐盟要求的數位技術接口對接。
落實文件管理與追溯機制:新制的精髓在於「閉環管理」。每一環節的業者在出具自己的聲明時,必須保存上一環節的原始聲明。建議建立數位化的文件倉儲,確保在監管機構調閱時能即時提供。
本次修訂草案的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6月14日。根據目前的計劃,該條例預計將於2026年9月30日通過,並在發佈於《歐盟官方公報》後的第20天正式生效。
歐盟對再生塑膠監管的持續收緊,台灣瑞歐建議受影響企業密切關注法規動態,儘快完成產品合規性切換,確保出口業務穩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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