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瑞士(非歐盟成員國)將全面實施毒物中心通報(Poison Centre Notification, PCN)強制要求:所有因健康危害或物理危險被分類為「危險」的配製品,包括生物殺滅劑產品、肥料及電子煙油,均須向瑞士毒物中心提交通報。通報內容必須包含:唯一配方標識碼(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UFI)以及詳細的成分組成資訊。
事實上,瑞士早在2022年就已引入UFI機制,旨在精準、可靠地識別化學產品及其具體成分,為後續的應急回應和風險管控提供技術支撐。
此項義務由《瑞士化學品條例》(Swiss Chemicals Ordinance, ChemO)第48條確立。整體框架與歐盟CLP法規第45條下的PCN體系大體趨同,但企業在實務操作中仍需注意「瑞士特色」的合規細節。
背景與概況:為什麼瑞士PCN要求值得關注?
PCN制度的核心目的,是在發生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時,讓指定毒物資訊中心能夠快速獲取產品配方與危害資訊,從而為醫療救治提供依據。
瑞士指定的毒物資訊中心為Tox Info Suisse(詳見ChemO第79條),可在中毒/疑似中毒場景下提供7×24小時、免費的醫學建議服務。
對企業而言,PCN從「建議性資訊提供」轉為「上市前/上市同步的強制合規義務」,意味著配方資訊管理、標籤合規、供應鏈數據收集與在瑞士境內的合規主體安排都將直接影響產品能否持續進入瑞士市場。
主要內容:瑞士PCN的實施與關鍵要求
實施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新投放市場、針對一般消費者的肥料、配置品和生物殺滅劑,須完成PCN並黏貼UFI標籤;
自2022年1月1日起:對於進口自歐洲經濟區(EEA)並已黏貼UFI標籤的肥料、配置品和生物殺滅劑,歐盟的UFI可在瑞士的RPC中使用;
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因健康危害或物理危險被分類為「危險」的配製品,包括生物殺滅劑產品、肥料及電子煙油,均須提交PCN通報並標註UFI;
自2027年12月1日起:所有因健康危害或物理危險被分類為「危險」的植物保護產品,也須履行PCN通報義務並標註UFI。
UFI使用規則:

強烈建議在安全數據表第1.1節「產品標識碼」中註明UFI
提交入口:
PCN檔案需通過Swiss RPC(Register of Products for Chemicals)線上系統平台提交,且必須在首次投放危險產品至少提前3個月完成。
非瑞士企業:
非瑞士公司若要履行PCN提交義務,必須指定一個瑞士在地實體(Swiss Local Entity)作為商業授權代表,負責執行 PCN 提交作業。
合規建議:企業可優先落實的行動清單
產品範圍盤點:按CLP分類整理所有在瑞士投放的混合物,識別是否屬於危險混合物及是否可能落入豁免類別(如適用)。
建立UFI與標籤聯動機制:對於僅面向瑞士的產品,使用Swiss UFI generator生成瑞士UFI,並將UFI納入標籤變更控制流程,確保「標籤—PCN檔案—配方版本」一致。
提前準備PCN檔案並熟悉提交路徑:儘早熟悉 Swiss RPC 平台的操作,避免 2026 年初出現系統擁塞導致上市延遲。
非瑞士企業儘快落實本地商業代表:明確由瑞士本地實體承擔提交職責,並在合同/授權文件中固化職責邊界、數據提供義務與回應時效。
結語
總體而言,自2026年1月1日起,瑞士將對所有因健康或物理危害被分類為「危險」的混合物強制實施PCN提交(含UFI與詳細配方資訊)。儘管該制度在整體框架上與歐盟PCN體系高度相似,但仍包含若干瑞士特有的合規要求,不可簡單套用歐盟經驗。
為確保順利過渡並維持產品在瑞士市場的合法供應,台灣瑞歐建議企業應儘速完成產品清查與範圍確認、UFI 與標籤對應、RPC 系統提報準備,以及(如為境外業者)瑞士在地商業代表之委任安排,以降低合規風險並保障在瑞士市場的供應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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