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委員會發布 (EU) 2025/718,正式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POPs 法規)中有關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的部分進行修訂。
背景資訊
全氟辛烷磺酸(PFOS)是全氟與多氟烷基物質(PFAS)家族中最具代表性的成員之一。
由於PFOS具備優異的化學穩定性與表面活性,因此廣泛應用於多種工業及消費性產品中,例如:防水防汙織品處理、不沾鍋塗層、防油防水食品包裝材料,以及抗腐蝕塗料等。
然而,PFOS在環境中極難分解,容易在土壤、水體及生物體內長期累積,並透過食物鏈逐層放大,最終對人類健康與生態系統造成重大威脅。研究顯示,PFOS可能干擾內分泌系統、影響生殖與發育,甚至具致癌風險。
因此,全球各地對PFOS的使用與排放均訂有嚴格限制,以降低其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潛在危害。
修訂重點
1. 調整管制物質名稱
將原本「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修訂為「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鹽類與相關物質」。
2. 修訂「非蓄意微量污染物(UTC)」限值
PFOS是歐盟最早納入POPs法規的PFAS類物質,其UTC(非蓄意微量污染物)限值早於多年以前便已訂定。
目前,另一種用途與PFOS極為相似的化學品——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也被納入歐盟POPs法規,其UTC限值則相對更低。
這反映出以現有技術水準,進一步降低這類化學品污染濃度是可行的。因此,歐盟決定重新檢視並調降PFOS的UTC限值,使其與PFOA等物質達到一致水準。
修訂後限值如下:
當作為非蓄意微量污染物,用於生產、投放市場及使用時,PFOS 及其鹽類在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的濃度應不高於 0.025 mg/kg(即 0.0000025%);
所有與 PFOS 相關化合物的總濃度,應不高於 1 mg/kg(即 0.0001%)。
3. 刪除特定豁免條款與 CEN 說明
允許在密閉循環系統中,使用PFOS作為非裝飾性六價鉻(Cr VI)電鍍防霧劑的豁免條款,已被刪除。
此外,法規中有關CEN方法(歐洲標準化委員會)檢測說明也一併刪除。
瑞歐科技提醒
本次POPs法規修訂將自2025年7月17日起正式生效。
其中,新的UTC限值修訂將於2025年12月3日起正式適用。
瑞歐科技提醒相關企業務必密切關注此一法規動態,特別是限值的變更,並儘早調整產品配方與生產製程,以確保符合合規要求。本次修訂顯示主管機關對PFOS類污染物的嚴格態度,也預示著未來法規將持續加強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PFOS的修訂只是冰山一角,整個PFAS家族的全球監管趨勢正持續收緊。企業應提早佈局,尋找更環保的替代方案,以因應日益嚴苛的監管環境,避免違規所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與市場損失。
瑞歐科技將持續追蹤 PFAS 法規動態,協助企業釐清合規義務,協助順利完成 PFAS 合規作業。
此外,我們也可提供各種場域下的PFAS檢測服務,涵蓋環境樣品、食品與食品接觸材料、消費性產品、電子電機產品等。亦可協助企業取得PFAS-free無氟認證,以及透過危害評估工具辨識更安全的替代化學品,加速開發無氟方案,提升企業合規效率與風險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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