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BfR)團隊在期刊《毒理學檔案》(Archives of Toxicology)中發表了一項突破性人體生物監測研究:揭示紋身過程中實際進入人體的墨水含量,僅為歐盟先前評估值的 1/14。
這一發現意味著,歐盟 REACH 法規對紋身墨水的限制令要求,可能高估了墨水成分對人體的風險。該研究或將促使歐盟重新審視現有監管措施的合理性。
科學實驗揭示關鍵數據
研究團隊招募了 24 名志願者,並透過「示蹤技術」首次直接測量人體對墨水成分的代謝過程。志願者使用的特製黑紅雙色墨水中添加了 3 種安全示蹤劑:
碘化鉀
對氨基苯甲酸(PABA)
苯氧乙醇(PEtOH)
透過監測血液和尿液中示蹤劑及其代謝物的動態變化,科學家計算出:平均每次紋身(覆蓋 300cm² 皮膚/天)僅有 0.31 g 墨水進入人體循環系統。
這與歐盟監管依據的 2008 年體外實驗數據(4.3 g/次)差距極為顯著。如果這一暴露水平數據被歐盟採納,將大幅改變現有有害物質的風險評估模型。
歐盟監管依據遭業界質疑
自 2021 年起,歐盟基於離體皮膚實驗的數據,禁止了 90 多種可能含多環芳烴、芳香胺和重金屬的墨水成分,引發紋身業界的持續抗議。
據統計,歐洲約 12%、美國約 32% 的成年人擁有至少一處紋身。
儘管歐盟聲稱限制令旨在預防潛在的健康風險,但法國紋身藝術家工會等行業組織已於 2024 年向歐盟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該限制令「僅基於推測,缺乏紮實科學依據」。
目前,歐盟委員會尚未對此研究作出官方回應。這場關於藝術自由與健康安全的科學爭議,或將推動全球紋身產業進入更精準的監管時代。
歐盟現有監管要求
歐盟 REACH 法規附件 XVII 第 75 條對紋身墨水的主要限制如下:
限制致癌、致突變和生殖毒性物質(CMR 物質)的使用:
紋身墨水中不得含有被分類為 1A、1B 或 2 類致癌物、致突變物或生殖毒性物質的成分,且濃度須低於特定限值(如致癌物與致突變物濃度須低於 0.00005%,生殖毒性物質濃度須低於 0.001%)。
限制皮膚刺激和腐蝕性物質的使用:
包括 1、1A、1B 或 1C 類皮膚腐蝕性物質或 2 類皮膚刺激物,濃度限制為 0.01%(pH 調節劑除外,其限值為 0.1%)。
限制眼部損傷和刺激物質的使用:
1 類嚴重眼部損傷或 2 類眼部刺激物的濃度亦受到限制。
限制特定化學物質(附錄 13)的使用:
包括偶氮染料、多環芳烴(PAHs)、重金屬(如鉛、鎘、汞)和甲醇等,這些物質的最高濃度亦受到嚴格限制。
企業合規建議
隨著科學技術的升級,檢測手段的精準化和毒性作用機理研究的深入,人類對於化學品危害的認知將愈加清晰。
類似的研究或將越來越多,對現有風險評估模型的質疑也將隨之而來。如何將最新科研成果快速轉化為預防性監管政策,將是歐盟及全球化學品監管的重要課題之一。
瑞歐科技建議相關企業:
在嚴格遵守現有法規的基礎上,密切關注最新的科學研究成果與業界動態。
積極參與與監管機構的對話,推動更合理的風險評估框架的建立。
不斷提升產品的安全性與合規性,以確保在變動的監管環境中保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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