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南韓僱傭勞動部發佈《2025年第二季新化學物質危害性與風險公告》,針對51種新生產及進口的化學物質完成GHS分類評估。
其中25種被確認具有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性、嚴重眼部損傷等危害。典型物質包括甲基二氯矽烷(Methyldichlorosilane)、N,N-二甲基磷胺基二氯化物(N,N-Dimethylphosphoramidic dichloride)等。
典型物質危害說明
甲基二氯矽烷(Methyldichlorosilane):屬於易燃液體(類別2)、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與混合物(類別1)、急性毒性(經口與吸入,類別3)、皮膚腐蝕與嚴重眼損傷(類別1)。處理時需特別防範蒸氣暴露。
N,N-二甲基磷胺基二氯化物(N,N-Dimethylphosphoramidic dichloride):
歸類為皮膚腐蝕(類別1)與嚴重眼損傷(類別1),使用時需採用全封閉防護措施。
編號 | 新化學物質名稱 | 危害性 | 製造/進口量 | 工人健康損害預防措施 |
25-25-45 | Methyldichlorosilane(CAS No. 75-54-7) | - 易燃液體(類別2)- 遇水釋放易燃氣體(類別1)- 急性毒性(經口與吸入,類別3)- 皮膚腐蝕/刺激(類別1)- 嚴重眼損傷(類別1) | 未滿10公噸 | - 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如呼吸器、防護手套與護目鏡,避免接觸蒸氣與霧氣。- 建議在產生大量煙霧或蒸氣的區域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
25-25-44 | N,N-Dimethylphosphoramidic dichloride(CAS No. 677-43-0) | - 皮膚腐蝕(類別1)- 嚴重眼損傷(類別1) | 未滿1公噸 | - 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如呼吸器、防護手套與護目鏡,避免接觸蒸氣與霧氣。- 作業場所建議採取封閉式防護。 |
企業申報義務
新化學物質的生產或進口商需在生產或進口前提交有害性調查報告,時限如下:
若年產量在1公噸以下,應於14天前提交
若年產量超過1公噸,則需於30天前提交
若已向南韓環境部完成化學物質登錄,則可免除重複申報。
GHS分類與安全措施要求
包裝與標示:危害物質的容器與包裝上必須標示GHS分類資訊與相應的預防措施,例如急性毒性類別3、皮膚腐蝕類別1等。
現場防護與設施:企業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呼吸防護具、防護手套、護目鏡等個人防護裝備,並在高風險作業區設置局部排氣裝置,降低化學物質暴露風險。
安全資料管理要求
製造與進口業者需編製該化學物質的安全資料表(MSDS),內容應包含:
成分資訊
危害分類與風險概述
應急處理方式與使用建議
該資料應在工作場所中公開供勞工查閱與瞭解。
瑞歐科技提醒:
南韓官方要求企業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GHS危害資訊相關訓練,確保所有防護措施能有效落實。建議企業應及時更新MSDS資料,以符合南韓市場的最新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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