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民安全並合理化產業負擔,韓國環境部於2024年2月6日發布《韓國化學物質登錄與評估法》(K-REACH)修正案,提出將有毒物質的管理體系依據其危害性細分為三大類:「對人體具急性危害之物質」、「對人體具慢性危害之物質」、「對生態具危害之物質」(以下簡稱「人體等有害物質」),並實施差異化管理。該修正案將自2025年8月7日正式實施。
有毒物質細分類別與判定基準
隨著實施日期日益接近,韓國化學物質安全院於2025年7月8日的最新有毒物質指定公告中,首次採用新的分類用語,並公布了現階段被歸類為「人體等有害物質」的詳細名單。
混合物管理變化
混合物中同一物質的含量不同,可能導致該混合物被歸類為不同的危害類別。
該名單詳細列出了混合物中各成分達到不同危害類別時所對應的含量門檻。
範例:
硝基苯(Nitrobenzene,CAS號:98-95-3)依舊有規定,混合物中含量≥0.3%即視為有毒物質;但依新規:
含量≥0.3%:混合物被視為對人體具慢性危害性。
含量≥25%:混合物則同時被視為對人體具急性危害性。
實施時程重點
除苯(CAS號:71-43-2)之特定情況外,附表中所有物質的分類適用,均將自2025年8月7日起正式生效。
針對苯,其在混合物中含量介於0.1%至1%之間的情況,其有害類別的指定與生效日期則為2027年8月7日。
企業合規義務
根據K-REACH第29條,企業在轉讓已完成登錄/申報的物質、仍處於登錄寬限期的有害物質(含原「有毒物質」即現「人體等有害性物質」)、或尚未確認危害性的物質時,必須向受讓方提供物質安全資訊文件(包含第25號文件、第26號文件、安全資料表 MSDS 等)。
因應本次物質分類的變動,企業所傳遞的安全資訊內容亦需同步更新。
企業最遲須於2026年7月1日之前,將更新後的物質安全資訊提供給受讓方。
結語
這次制度改革,有助於企業掌握物質更精準的危害類別資訊,進而進行更有效的風險評估,並透過差異化管理,提升市場應變能力,更靈活地因應客戶需求與法規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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