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概述
韓國K-REACH是韓國化學品註冊與評估法案(The Act on Registration and Evaluation, etc. of Chemicals)的簡稱,該法規於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自2016年起,韓國環境部著手韓國K-REACH法規的修訂工作。2018年2月28日,韓國K-REACH修訂案在韓國國會予以批准,新版韓國K-REACH法規於2019年1月1日實施。
按照韓國K-REACH法規要求,年噸位量超過0.1t/a的新化學物質和年噸位量超過1t/a的現有化學物質需經過註冊後才可以進入韓國市場。此外,韓國引入了歐盟EU REACH下預註冊的操作,要求所有超過1t/a的現有物質必須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向官方提交預註冊。預註冊後會獲得相應的緩衝期,在緩衝期截止前需完成正式註冊,才能合法投放韓國市場。原有的510個現有物質註冊清單不受影響,如果企業的物質是第一批列入的510個指定現有物質,仍然須完成正式註冊後,才能合法在韓國境內生產或進口。
企業義務及應對策略
韓國K-REACH申報
新化學物質(<0.1 t/a)
環境部長官規定並告示的僅由現有物質構成的新聚合物,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數均分子量10000 以上的聚合物,分子量小於1000 的含量重量比在5% 以上,小於500 的重量比2%以上
數均分子量在1000-10000 之間的聚合物,分子量小於1000 的重量比 25%以上,小於500 的重量比10%以上
陽離子聚合物(僅在固體狀態下使用且不溶于水或在水中擴散的聚合物 除外)
數均分子量小於10000 的聚合物,殘留的有害化學物質或重點管理物質 重量比0.1%以上
韓國K-REACH註冊
註冊對象:
新化學物質(≥0.1 t/a)
現有化學物質(≥1 t/a,按照有害性及流通量來分階段進行註冊)
韓國境內新化學物質總的年生產/進口噸位超過1噸或現有化學物質的年生產/進口噸位超過10噸(環境部後續會發佈這部分需註冊的物質清單)
註冊類型:
韓國K-REACH法規下,現有物質分為預註冊及正式註冊:
預註冊: 活動量超過1 t/a的現有化學物質(活動量按照2016-2018年單個年份的最高量計算),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進行預註冊以獲得註冊緩衝期
後預註冊: 從2019年7月1日起,滿足以下條件的物質可以做後預註冊 (後預註冊需要在出口量超過1噸之前完成) - 之前沒有出口韓國的記錄或2016~2018三年間的韓國年均出口量小於 1噸,但2019年的年出口量會大於1噸 - 2019年6月30號之前的出口噸位小於1噸,但2019全年的出口量會超過 1噸
正式註冊: 在相應的緩衝期內完成正式註冊
韓國K-REACH註冊緩衝期
新物質沒有緩衝期,完成註冊或申報後才可以生產或進口。
510個PEC物質,緩衝期已於2018年6月30日截止,目前需要在進口/生產前完成註冊。
現有物質(不含510個PEC物質)緩衝期如下:
1000 t/a以上和CMR物質(CMR物質清單已發佈)為第一階段,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註冊完成
100 t/a~1000 t/a的為第二階段,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註冊完成
10 t/a~100 t/a的為第三階段,需要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註冊完成
1 t/a~10 t/a的為第四階段,需要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註冊完成
韓國K-REACH註冊豁免
以下情況可以豁免韓國K-REACH註冊,但需提交註冊豁免申請,包括:
進口僅用於出口的物質
用於科學研究、化學分析,如試劑
表面處理物質
非分離中間體或運輸條件嚴格可控的運輸分離中間體
PLC(低關注度聚合物)
R&D用途
-化學物質或其產品的開發
-製程的改進或發展
-化學品應用的測試
-產品的試劑或試生產
風險評估
所有生產或進口的需註冊化學物質噸位≥10噸/年時,需要進行風險評估並提供風險評估報告(CSR)。
含重點管理物質的產品通報
重點管理物質定義
對人或動物有致癌性,突然變異,影響生殖能力及內分泌的物質
在人體或動植物體內累積性高,會長期殘留於環境中的物質
暴露時會對人的心、肝、肺等臟器有損傷的物質
目前韓國環境部發佈的重點管理物質清單共計699個物質。
重點管理物質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產品中含有的各重點管理物質含量超過0.1%;
產品中含有的重點管理物質的總量超過1 噸。
重點管理物質通報內容
通報產品中有害物質資訊
通報人資訊
重點管理物質的名稱
含量及有害性資訊
暴露資訊
產品和有害物質用途
分類和標籤
供應鏈的資訊傳遞
物質和產品在出口韓國時都需提供符合韓國GHS的安全資料技術說明書(SDS)
提供相應的安全標籤
企業如何應對韓國K-REACH法規
委託OA或者在韓國成立分公司來主導應對工作
全權委託韓國進口商來應對
委託韓國進口商應對法規,對於企業來說可以節省應對費用,但企業將面臨喪失貿易主動權、被隨時中斷對韓貿易權、商業機密洩漏等困境;
委託OR或成立分公司,則意味著企業需要耗費較多的成本來應對法規, 但同時卻可以主動掌握對韓貿易權,可以更加自由和主動地拓展韓國市場。
監管處罰措施
韓國 K-REACH 法規第 50 條、第 51 條、第 52 條、第 54 條(罰則)規定如下: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 1 億韓元的罰款
未進行註冊(申報)或虛假註冊(申報)
未進行註冊變更或虛假變更申報
未進行含重點管理物質產品申報或虛假申報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 5000 萬韓元的罰款
未進行註冊豁免申報或虛假申報
使用或銷售未註冊物質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 3000 萬韓元的罰款
未向下游客戶傳遞資訊或傳遞虛假資訊
以不當手段獲取數據用於註冊
最高 1000 萬韓元的罰款
未針對豁免進行變更或虛假變更
未經單獨註冊批准而未進行聯合註冊
未告知已變更資訊或傳遞虛假資訊
未履行相關註冊文件與記錄保存義務
其他相關法規及義務
韓國K-OSHA
韓國K-OSHA全稱為“職業安全保健法”,主要監管新物質;
0.1-1t的新物質:需要在進口前完成OSHA註冊,提交急性毒性(經口或吸入)測試報告
≥1t/y的新物質:需要在進口前完成OSHA註冊,但由於1噸以上K-REACH註冊卷宗會自動涵蓋OSHA註冊,因此無額外資料要求
應對時間:在進口前完成註冊並獲得註冊證書
應對主體:韓國境內生產商和進口商
應對策略:韓國K-OSHA下沒有唯一代表OR的概念,非韓企業可以委託第三方代表TPR來完成註冊,避免向進口商洩露物質資訊;每一個進口商都需要獨立註冊。
處罰:若違反,會處以不高於1千萬韓元和不高於5年監禁的嚴厲處罰
官方流程:卷宗審核及證書發放需要45個工作日
韓國CCA
韓國CCA全稱為“化學物質管理法案”,其意義在於控制化學品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產生的風險。
韓國CCA中有一項名為“化學物質確認書”,即生產商或進口商在生產或進口前需要自查生產或進口的物質或配置品中是否含有CCA管轄的物質,並將自查結果填入Letter of confirmation(LOC)中並提交給韓國官方機構KCMA(韓國化學物質管理協會)
應對主體:韓國境內生產商和進口商(但在實際供應鏈及合規過程中,部分韓國進口商要求非韓供應商來製作LOC,非韓供應商向進口商提供已確認的LOC並簽字後,傳遞給進口商作為物質確認書的附件,一同提交給官方)
具體要求
每個化學產品(物質或混合物)需要單獨確認書
物質或混合物組分改變需要重新提交確認書
來自不同出口國家的相同化學產品需要單獨提交確認書
韓國自2018年頒佈了《生活化學產品以及生物殺滅劑相關安全管理法》(簡稱《化學產品安全法》,韓國K-BPR法規)以來,韓國建立了包括生活化學產品的安全核查、生物殺滅劑的預註冊、風險評價等預防性管理法規體系。
韓國K-BPR法規主要目的是通過對生活化學產品的安全管控,以及生物殺滅劑活性物質、產品和處理產品的合規等,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為公共安全的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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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K-REACH下新物質申報與註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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