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於化妝品配方成分的命名,多半依循原料商、化妝品企業的習慣,或沿用傳統名稱。然而,在研發、申報與上市過程中,如何確認原料的 科學命名是否正確、合規?
本篇台灣瑞歐將以「INCI 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名稱」為核心,帶你了解:
什麼是 INCI 名稱?
INCI 的適用場景?
什麼時候建議申請 INCI?
INCI 的申請流程與資料?
INCI 命名規則怎麼看?
什麼是INCI名稱?
INCI(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是國際通用的化妝品原料名稱,由國際命名委員會INC(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mmittee)審定,並由 美國個人護理品協會 PCPC 發佈於:
《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wINCI 線上資料庫(需付費)
wINCI 可查詢原料完整專論(Monograph),包含:
INCI 名稱 & ID
定義、分類、用途
來源、成分、商品名
多語言名稱(含中文、日文、韓文)
需注意,INCI名稱並不具有法律性,原料有INCI名稱並不意味著該原料已被批准用於化妝品,也不能代表該原料的安全性。
INCI名稱有哪些常見適用場景?
INCI 命名體系受到多數國家認可,因此在全球範圍具有高普及度。不過部分國家仍需使用當地制訂的名稱(如日本、韓國)。
以下整理主要市場的使用規範:
歐盟
根據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化妝品標籤包含成分清單,相應的成分名稱應使用歐盟委員會編製和更新的術語表2(CosIng 資料庫)中列出的通用成分名稱(包括INCI名稱)表示。
美國
根據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一般化妝品包裝和標籤中需使用通用名稱或常用名稱列明化妝品成分。
根據新The 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 of 2022(MoCRA),化妝品產品列名也需包括產品成分名稱。
而美國21 CFR 701.3 COSMETIC LABELING - Designation of ingredients 規定,如化妝品成分21 CFR 701.30 COSMETIC LABELING - Ingredient names established for cosmetic ingredient labeling 中無指定的名稱時,應優先選用《國際化妝品成分字典和手冊》中採用的名稱(即INCI名稱)。
中國
在中國,化妝品原料分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2種,並通過判定化妝品原料是否收錄於IECIC,來區分化妝品新原料和已使用原料。
根據科學規範原則,IECIC參考PCPC編撰的《國際化妝品成分字典和手冊》(2018版)中的INCI名稱統一了化妝品原料名稱。
部分名稱有出入
值得注意的是,IECIC是對已上市化妝品中曾使用的化妝品原料進行的整理和客觀收錄,也結合《中國藥典》《中國植物志》等進行了完善;此外,由於INC也會不斷審查和更新現有INCI名稱,一些INCI名稱會存在更新和「退役」的情況 。
因此,IECIC中收錄的部分原料的INCI名稱與現行《國際化妝品成分字典和手冊》中收錄的INCI名稱實際會有一定出入。
新原料註冊/備案
根據《化妝品新原料註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新原料樣品的標籤需要包括原料的INCI名稱,新原料註冊/備案時也應提供新原料的INCI名稱及其ID號,或英文等外文名稱。
成品註冊/備案
根據《化妝品註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產品備案註冊時產品配方應當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稱,目前是統一使用IECIC中載明的標準中文名稱、INCI名稱或者英文名稱;配方中含有尚在安全監測中化妝品新原料的,應當使用已註冊或者備案的原料名稱。
名稱參考
為加強對化妝品原料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命名,中國國家藥監局也定期組織翻譯PCPC的《國際化妝品原料字典和手冊》。
目前已形成《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 年版)》和《國際化妝品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8 版)(徵求意見稿)》,可供新原料註冊/備案時擬定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參考。
什麼原料建議申請INCI名稱?
以下三種類型特別建議申請 INCI:
● 情境 1:有既存原料,但與 IECIC 多個名稱相似,不確定怎麼命名?
→ 可申請 INCI,確認官方科學命名。
● 情境 2:研發全新原料,國內外資料少,無法判斷名稱?
→ 建議申請 INCI,取得官方定名。
● 情境 3:計畫申報化妝品新原料,但命名是否被接受不確定?
→ 申請 INCI 可避免命名爭議。
對於以上3種情境,都建議先判斷原料是否為已使用原料(收錄於IECIC中):
1. 針對已使用原料:對於已使用原料(即已收錄於IECIC的原料)的命名,建議可以基於原料的實際來源、生產工藝、實際性質和規格等,結合國際官方資料庫(如歐盟CosIng,美國PCPC等)中記載的原料定義和來源進行綜合判斷。
如仍無法判定,也可進行INCI名稱申請,得到經PCPC和INC審定的原料標準INCI名稱,以確保產品的合規性。
2. 針對新原料/無法判斷時:對於擬進行新原料註冊/備案的原料,如無法判定原料是否為新原料,或基於現有資訊無法判定原料的科學命名,建議進行INCI名稱申請以得到原料的科學名稱。
同時,也可基於分配的INCI名稱與IECIC的比對結果判定原料是否在中國為化妝品新原料。
如何申請INCI名稱?
申請INCI名稱時,申請人應根據原料的類型收集相應資料,在PCPC網站上提交申請,申請週期約3-6個月。
INCI名稱申請流程圖如下:

其中,INC通常在2月、4月、6月、9月和11月舉行會議,申請人需要在會議開始前的6-8周提交INCI名稱申請,INCI名稱分配結果和相應原料專論的擬定一般在INC會議結束後的1個月左右完成。
最終分配結果中,一個原料成分僅對應一個INCI名稱。
如對分配的INCI名稱有異議,申請人可準備額外的資料和說明,向PCPC提交INCI名稱變更申請,並將在下一次的INC會議中被評審。
INCI名稱申請的資料要求?
目前PCPC系統中包括以下8種原料類型(INCI名稱申請時的原料類型與INCI名稱命名規則中的原料類型並非完全對應):
No. | 原料申請類型 | 對應原料示例 |
1 | 生物技術/動物細胞培養物(包括條件培養基) | 如:SHEEP ADIPOSE STROMAL CELL CONDITIONED MEDIA, SHEEP DERMAL CELLS LYSATE等 |
2 | 生物技術/生物製品、植物製品、其它 | 如:MORINDA CITRIFOLIA FRUIT EXTRACT, LACTOBACILLUS等 |
3 | 生物技術/發酵工藝 | 如:SACCHAROMYCES/RICE FERMENT FILTRATE, CHLORELLA FERMENT等 |
4 | 生物技術/肽類(基因重組; 固相/液相) | 如:DIPEPTIDE-4, sr-SPIDER POLYPEPTIDE-1等 |
5 | 生物技術/植物細胞培養物(包括件培養基) | 如:CRITHMUM MARITIMUM CALLUS CULTURE FILTRATE, AJUGA REPTANS MERISTEM CELL CULTURE等 |
6 | 普通化學品/無機 | 如:SODIUM CHLORIDE, DOLOMITE等 |
7 | 普通化學品/有機 | 如:GLYCERIN, LINOLEIC ACID等 |
8 | 聚合物/有機矽類 | 如:POLYPROPYLENE, METHICONE等 |
不同類型原料的申請資料細節要求不同,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包括:原料基本資訊(商品名、分子式、CAS號、結構式、拉丁名等)、推薦的INCI名稱、原料組成、使用目的、生產工藝、純度資訊等。
INCI命名規則是怎樣的?
INCI命名依據《INCI命名公約》(INCI Nomenclature)(以下簡稱公約)。隨著工業、技術和化妝品成分的不斷創新發展, INC對公約進行持續更新。
目前INC更新頻率為年度更新。
用於確定化妝品成分的INCI名稱的公約分為3方面:一般公約,特定公約和其他公約。
一般公約
一般公約表明,INCI命名的核心是基於原料的組成成分,並盡可能使用簡單的化學名稱,指定的INCI名稱一般基於原料的化學組成和純度,而不考慮實際的生產工藝類型(除肽類外)。
特定公約
特定公約則基於具體成分的類別細化命名規則,包括植物、發酵物、肽類、礦物類、烷烴類等。
如乳酸桿菌(Lactobacillus)發酵後通過機械處理、熱處理、酶裂解等手段進行裂解得到的原料,按照公約應被命名為“Lactobacillus Ferment Lysate”。
其他公約
其他公約則定義一些特定的INCI命名規則,如乙磺酸鹽(ethanesulfonate)應用術語“Esylate”表示等。
台灣瑞歐建議
無論原料商或成品企業,皆應重視原料命名的科學性與一致性,確保:
配方標示合規
新原料申報順利
海外市場接軌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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