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全球化妝品法規動態:歐盟修訂12項化妝品禁限用清單(4月)

其他化妆品法規
2026年6月8日

歐洲化妝品法規動態

1. 歐盟SCCS發佈胡椒醛的評估意見

2026年4月15日,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發佈關於胡椒醛(CAS No. 120-57-0,EC No. 204-409-7)在化妝品中安全性的初步意見(SCCS/1688/26),公開徵求意見截至2026年6月15日。

SCCS在審查了所有提供的數據後,得出以下結論:

基於對提供數據的評估,並考慮到根據(EC)No 1272/2008法規(《歐盟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CLP)》)可能將其被歸類為“生殖毒性1B類”的擔憂,SCCS認為,胡椒醛僅限用於成人高級香水中以最高1.8%的濃度使用時是安全的。

SCCS未就其他化妝品類別中胡椒醛的安全濃度提供建議。

相關內容詳見:歐盟SCCS發佈CMR類香精物質(胡椒醛)的化妝品安全評估意見

2. 歐盟SCCS發佈丁羥茴醚的評估意見

2026年4月16日,歐盟SCCS發佈關於化妝品成分丁羥茴醚(Butylated Hydroxyanisole,簡稱BHA)的最新科學意見(SCCS/1682/25)。根據風險評估,SCCS認為在淋洗和駐留類經皮接觸化妝品中,BHA的使用濃度不超過0.07%是安全的。

相關內容詳見:歐盟SCCS發布關於化妝品成分丁羥茴醚(BHA)的最終安全評估意見

3. 歐盟明確大麻二酚在化妝品中的安全使用濃度

2026年4月24日,歐盟SCCS發佈關於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在化妝品中使用的最終科學意(SCCS/1685/25)。

SCCS給出了以下關鍵結論:

CBD的安全使用濃度:基於現有有限數據,SCCS認為,當CBD在皮膚用化妝品和口腔用化妝品中單獨或組合使用時,濃度不超過0.19%是安全的。

THC雜質的安全限值:對於CBD原料中可能含有的雜質四氫大麻酚,SCCS認為其在膚用和口腔化妝品中單獨或組合使用時,濃度不超過0.00025%是安全的。

相關內容詳見:歐盟SCCS明確大麻二酚(CBD)在化妝品中的最終安全使用濃度

4. 歐盟SCCS發佈微米銀的最終意見

2026年4月24日,歐盟SCCS正式發佈關於化妝品中微米級顆粒銀的最終科學建議(SCCS/1687/25)。

該意見基於申請人提交的最新皮膚滲透研究數據,推翻了2024年7月發佈的銀的最終意見(SCCS/1665/24)中「不安全」的結論,認定微米級顆粒銀在特定濃度和使用條件下是安全的。

相關內容詳見:歐盟SCCS發佈化妝品中微米級顆粒銀的最終安全評估科學意見

5. 歐盟修訂12項化妝品禁限用清單

2026年4月28日,歐盟委員會發佈法規(EU) 2026/909,對歐盟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錄II(禁用物質清單)、III(限用物質清單)、V(准用防腐劑清單)及VI(准用防曬劑清單)進行重要修訂。修訂基於歐盟SCCS的最新安全評估結果,將具有遺傳毒性風險的磷酸三苯酚酯列入禁用物質清單,並同步更新了水楊酸苄酯、鋁化合物、檸檬醛等11種成分的限制要求。

相關內容詳見:歐盟修訂化妝品法規:多項化妝品原料禁用、限用及準用物質清單調整

北美洲化妝品法規動態

1. 美國FDA發出首例針對企業使用AI的警告信

2026年4月2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向密歇根州 Purolea Cosmetics Lab 公司(FEI 3011669383)發出了一封警告信(編號:MARCS-CMS 722591),其中涉及FDA首次明確指出企業因過度依賴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而導致產品違規的官方警告。

相關內容見詳見:從美國 FDA 首例 AI 違規警告看化粧品監管:法律責任屬於「人」而非「演算法」

2. 加拿大更新化妝品通報表及指南,調整香精過敏原報告要求

2026年4月3日,加拿大衛生部發佈通知,正式修訂化妝品通報表(CNF)及《化妝品通報指南》,相關強制性標籤要求已於2026年4月12日實施。此次修訂將CNF上大多數香精過敏原的具體濃度申報改為可選項,企業僅需在過敏原濃度超過特定閾值時勾選相應複選框即可。但若過敏原受《化妝品成分熱門清單》的濃度條件限制,則仍需在CNF上強制申報準確濃度或濃度範圍,且所有受規管產品均須在標籤成分表中如實披露相關香精過敏原。

3. 美國明尼蘇達州再次推遲PFAS產品報告截止期

2026年4月15日,美國明尼蘇達州污染控制局(MPCA)宣佈將含有意添加PFAS的產品(包含化妝品)的初步報告截止期推遲至2026年9月15日。

無法按期完成的製造商可在2026年8月16日前郵寄申請,以獲取單次90天的額外延期。此次調整是針對企業在數據收集與系統使用方面遇到的困難而作出的回應,未來的後續年度報告則需在每年2月1日提交。

4. 美國弗吉尼亞州立法禁止化妝品中24種有害成分

2026年4月13日,美國弗吉尼亞州州長簽署《人道與無毒化妝品法案》,該法案將於2026年7月1日正式實施。法案明確禁止在化妝品中製造、銷售或有意添加包括鄰苯二甲酸鹽、甲醛、重金屬及多種PFAS化合物在內的24種高風險物質。同時,該法規對技術上不可避免的微量物質殘留提供了豁免,並允許零售商繼續銷售在2026年7月1日前生產的現有化妝品庫存直至售罄。

南美洲化妝品法規動態

1. 巴西就南方共同市場化妝品凈含量標籤擬議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2026年4月24日,巴西國家計量、品質和技術研究所(INMETRO)就一項更新化妝品凈含量聲明要求的南方共同市場技術法規草案開啟公眾諮詢,徵求意見截至2026年6月23日。該草案更新了原有框架,將凈含量聲明的適用範圍從固體、半固體和液體擴大至凝膠狀化妝品。草案規定,固體/半固體產品需按質量標示凈含量,凝膠產品按品質、體積或兩者兼有標示,液體產品則按體積標示。

亞洲化妝品法規動態

1. 台灣廢除《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妝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2026年4月8日,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廢除《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妝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台灣化妝品法規的重大變革(取消了原有的「含藥化妝品」分類,改為全面登錄制),化妝品相關審查費用將遵循《化妝品行政規費收費標準》及其相關修訂內容。

2. 韓國擬修訂化妝品使用注意事項及香精過敏原標籤規定

2026年4月9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佈通知,擬修訂《化妝品使用注意事項及香精過敏原標籤規定》,徵求意見截至2026年6月8日。

本次修訂主要針對特定產品調整了警告標籤要求,包括豁免乾洗髮水等免洗產品的相關脫髮/變色警告,新增二苯酮-3含量超過2.4%的防曬產品需標註「僅限特定部位使用,勿用於全身」的警示語,並明確僅在睡前使用且次日洗净的含α-羥基酸(AHA)產品可豁免搭配防曬霜使用的標籤要求。

3. 日本明確含三庚酸甘油酯化妝品的監管要求

2026年4月2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發佈關於含有三庚酸甘油酯的化妝品處理通知。因該物質近期被批准為醫藥成分,原則上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作為臨時過渡措施,目前濃度不超過現有市售水準的相關化妝品仍可繼續製造和銷售,未來監管要求將根據其是否被列入化妝品成分正面清單的最終決定進行調整。

4. 印尼BPOM發佈並實施化妝品GMP認證新規

2026年4月29日,印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BPOM)正式發佈並實施2026年第8號法規,全面更新了化妝品GMP認證的技術要求。該法規將GMP相關證書的申請和發放全面整合至線上單次提交(OSS)系統。此外,新規取消了部分建築和共用設施的審批文件要求,調整了文件審查及設施檢查的時間限制,允許合規證書涵蓋多種劑型,並對證書續期的申請視窗、續期次數限制及續期時的設施檢查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

大洋洲化妝品法規動態

1. 澳大利亞就2026-27年度AICIS收費變更徵求意見

2026年4月10日,澳大利亞工業化學品引入署(AICIS)就2026-27註冊年度的收費變更提議啟動公眾諮詢,徵求意見已截止。該提議的主要內容包括在維持現有8級結構的基礎上,為該年度提供90%的一次性註冊徵費折扣。此外,AICIS還計劃將未列入名錄的工業化學品評估證書申請類型從現有的5種簡化為3種,並相應調整了不同風險和暴露等級的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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