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發布《預告修正「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並於2025年11月6日正式公告《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的修訂版本。
生效時間
正式生效日為2027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前製造或輸入台灣的化妝品,得於原標示保存期限內繼續販售。
修訂概覽
新增成分:34項
修正成分:77項(涉及產品類型、限制規定或注意事項等的調整)
刪除成分:1項(硼酸/Boric acid)
重點修訂內容
部分成分的限量與用途調整

兒童使用限制的強化
滑石粉(Talc):針對使用於三歲以下兒童的粉類產品,新增警示用語:「兒童使用時遠離口鼻」。
術語與計量單位修正
計量單位標準化:亞硝胺的限量單位由「microgram/kg」修正為「μg/kg」。
術語統一:
「亞硝基化劑」修正為「亞硝化劑」;
「亞硝基酸鹽」修正為「亞硝酸鹽」;
「孩童」修正為「兒童(含嬰兒)」;
「立即沖洗產品」修正為「沖洗產品」;
「非立即沖洗產品」修正為「非沖洗產品」。
《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的本次大規模修正,將對現有產品配方、生產流程和標籤印刷產生直接影響。台灣瑞歐建議企業應積極關注,儘早應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