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加拿大聯邦法院就加拿大聯邦政府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CEPA)將所有塑膠製品(Plastic Manufactured Items,PMI)列為有毒物質的決定做出裁決。
聯邦法院推翻了這一決定並認為,將所有塑膠製品列為有毒物質既不合理,也不符合憲法。
加拿大聯邦政府於2021年提出了這項決定,旨在將PMI列入CEPA的有毒物質清單(附表 1)中,並發佈了對塑膠餐具、吸管、購物袋等6種塑膠製品生產、進口和使用的禁令。
塑膠聯盟(Plastics Coalition)對此提出挑戰,他們認為該決定不符合CEPA的法定計劃,PMI過於寬泛且不應屬於CEPA附表1有毒物質清單中的“物質”或“一類物質”,目前尚未有充足的科學分析和風險評估來證明PMI有毒。
經法官Angela Furlanette裁定,這一將PMI添加到有毒物質CEPA附表1的命令被追溯撤銷,並被宣佈無效。
對此結果,加拿大環境部長Steven Guilbeault表示,政府打算提起上訴。CEPA附表1與加拿大政府頒佈的《一次性塑膠禁令》直接相關,法院宣佈無效的裁決也可能會對其產生影響,但是該裁決是否會影響塑膠禁令的實施還未得到確切結論。
實際上,加拿大的一次性塑膠禁令自實施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生產、進口禁令已從2022年12月開始陸續實施,銷售禁令則計畫於2023年12月起陸續施行。
加拿大聯邦法院的這一裁決,讓塑膠製品的監管問題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同時這也成為政府重新審視和完善塑膠監管措施的一個契機,從而在未來可以制定更科學的政策,在環境保護和產業發展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