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美國EPA起訴Wego集團:化學品進出口與分銷涉嚴重違規

美國TSCA
2026年6月29日

日前,美國環保署(EPA)正式對知名化學品分銷商Wego Chemical Group Inc. 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Wego」)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書詳細列出了10項獨立違規指控(Counts 1 - 10),指控該企業在過去數年的化學品進出口及分銷業務中存在嚴重的系統性違規,並面臨法定的巨額民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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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貨膨脹調整法案》和40 C.F.R. § 19.4規定,針對2015年11月2日之後發生且在2025年1月8日或之後進行罰款評估的TSCA違規行為,其法定單項最高罰款額已提高至$49,772美元/天/項。

瑞歐科技根據EPA起訴書官方文本,逐一統整了Wego的商業行為所引發的違規指控及罰款基準:

化學品數據報告(CDR)申報階段的違規與罰款

Count 1:閾值25,000磅化學物質的延遲申報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在2020年化學數據報告(CDR)法定期限內(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Wego未能按時提交209種年進口量達到或超過25,000磅的報告類化學物質的Form U申報表(違反40 C.F.R. § 711.8(a))。

  • 對應罰款基準:EPA尋求對Form U清單中未及時提交的209種化學物質分別計罰,每種物質最高可處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罰款。

Count 2:閾值2,500磅化學物質的延遲申報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同在2020年CDR週期內,Wego對5種受到特定管控、申報閾值降低至2,500磅的特殊化學物質,未能按時提交Form U申報表(違反40 C.F.R. § 711.8(b))。

  • 對應罰款基準:EPA尋求對清單中未及時提交的5種特殊化學物質分別計罰,每種物質最高可處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罰款。

Count 3:在2020 Form U中濫用「NKRA(無法查明)」隱瞞數據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Wego雖在後期補交了2020 Form U報表,但在涉及209種化學品的工業用途和功能類別及百分比等必填欄位中,大範圍填寫了代表「不為所知或無法合理查明」的「NKRA」。 然而EPA查證,Wego早已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標註了這些化學品的具體用途,證明其完全掌握相關數據(違反40 C.F.R. § 711.15)。

  • 對應罰款基準:EPA尋求對未能依法報告必需資訊的209種化學物質分別計罰,每種物質最高可處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罰款。

Count 4:在2024 Form U中再度濫用「NKRA」隱瞞數據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在2024年新一輪CDR申報中,Wego於2024年8月8日提交了254種化學品的Form U。其中在涉及247種化學品的生產用途和功能字段中,Wego再度大範圍填寫「NKRA」隱瞞真實數據,而相關用途同樣在其官網上被明文用於商業營銷(違反40 C.F.R. § 711.15)。

  • 對應罰款基準:EPA尋求對未能依法報告必需資訊的247種化學物質分別計罰,每種物質最高可處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罰款。

新化學品進口與清關階段的違規與罰款

Count 5:未提交預生產前通知(PMN)非法進口新化學品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2021年至2025年2月期間,Wego分7次批量進口了反式巴豆酸(TCA)。由於該物質當時屬於「新化學品」,而Wego在任何一次進口前均未向EPA提交法定的申報前通知(PMN)(違反40 C.F.R. § 720.22(b)(1))。

  • 對應罰款基準:EPA尋求對這7次獨立的新化學品預先申報違規行為分別計罰,每次最高可處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罰款。

Count 6:未向海關提供所需的TSCA進口合規聲明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針對上述7次非法的反式巴豆酸(TCA)清關進口,Wego作為海關記錄上的進口商,未依法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提交任何電子或書面的TSCA正面或反面合規聲明(違反19 C.F.R. § 12.121)。

  • 對應罰款基準:EPA尋求對這7次獨立的通關認證違規行為分別計罰,每次最高可處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罰款。

投產通知與出口階段的違規與罰款

Count 7:向官方提交包含錯誤/虛假資訊的活動開始前通知(NOC)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Wego曾於2020年8月6日向EPA提交了一份活動開始前通知(NOC),正式宣告某保密新化學品(案號P-19-0153)已於當天完成了首次商業進口。然而在2025年4月,Wego承認該產品實際從未被進口到美國(違反40 C.F.R. § 720.102(c)(1))。

  • 對應罰款基準:本起訴書目前並未指定具體的擬議罰款金額,具體計算金額將留待後續獨立罰款文件最終確定。

Count 8:漏報受管控化學品的出口通知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Wego分別於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向加拿大出口了受限化學物質三氯乙烯(TCE)和N-甲基吡咯烷酮(NMP),但未提交任何法定的出口通知(違反TSCA Section 12(b) 及40 C.F.R. § 707.65(a))。

  • 對應罰款基準:同Count 7。

境內分銷與規費減免階段的違規與罰款

Count 9:違反重大新用途規則(SNUR)下的危害通報與通知義務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2019年6月至7月,Wego分4批次向本地客戶銷售了總計超過17.4萬磅的受限阻燃劑十溴二苯乙烷(DBE)。Wego在發貨前未在集裝箱上貼危害警告標籤、未編製含安全風險聲明的SDS、未向客戶提供書面限用通知,且未向EPA提交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違反40 C.F.R. § 721.5(a)(1) 及 § 721.72)。

  • 對應罰款基準:同Count 7。

Count 10:提交虛假「未製造/進口聲明」以規避官方評估規費

  • 引發違規的企業行為:在高優先順序物質規費分攤初選名單中,Wego於2020年7月7日向EPA提交了一份「未製造/進口聲明」,聲明其在過去5年內從未進口過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但海關數據顯示,Wego曾於2016年和2018年累計進口了超過26萬磅的DBP(違反40 C.F.R. § 700.45(b)(5))。

  • 對應罰款基準:同Count 7。

罰款裁決與訴訟後續程式

起訴書特別指出,本文件目前並未指定最終的擬議罰款總額。根據40 C.F.R. § 22.19(a)(4) 的行政訴訟程序規則,Wego必須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30天內提交書面答辯狀並開啟庭前資訊交換。

在Wego提交其資訊交換材料後的15天內,EPA將正式提交一份獨立文件,明確具體擬議的罰款總額。

最終的罰款計算將依據 TSCA Section 16(a)(2)(B) 的法定標準,綜合考量違規行為的性質、情節、嚴重程度,以及Wego集團的實際支付能力、對持續經營的影響、歷史違規記錄和主觀過錯程度。

如果Wego逾期未提交答辯狀,將面臨缺席判決並強制執行對應的最高民事罰款。

瑞歐科技建議相關企業

本次Wego訴訟案為所有對美化工貿易企業敲響了合規警鐘。瑞歐科技特別提醒企業關注以下三大合規盲區:

官網也是證據:EPA已經實現數位化穿透式監管。 企業切勿在CDR報表中填報「用途未知(NKRA)」,卻在公司官網上大肆宣傳該產品的商業用途。官方會將公開營銷數據直接視作企業「已知」的鐵證。

虛假聲明代價慘重:無論是為了減免評估規費而誤報「未進口聲明」,還是在未實際進口前提交活動開始前的通知(NOC),一旦被海關查實數據不符,企業將直接喪失抗辯主動權,面臨高昂的行政缺席處罰。

出口與分銷同等重要:許多化工企業的境外總部往往只關注進口合規,而忽視了在美分支機構(如美國子公司、本土實體)在分銷和出口時的法定責任。TSCA不僅嚴管進口,同樣嚴格規範受限物質(如TCE、NMP、DBE等)在美國境內分銷時的危害標籤與SDS,以及從美國向其他國家清關時的跨國出口通知。企業必須督促其在美分支機構或美國合作方,建立覆蓋「進、銷、存、出」全流程的跨國聯動合規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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