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中檢院)發布《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並同步公布相關問答說明。該指南將自 2026 年 6 月 19 日起正式施行。

全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支持化妝品原料創新若干規定》,規範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鼓勵原料創新,中檢院組織制定了《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附件),現予發佈,自2026年6月19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檢院
2025年12月19日
問答如下
什麼是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係指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的預期作用,包括原料在施用部位產生的作用,如染髮劑;也包括原料在配方體系中所發揮的功能,如溶劑。根據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的不同用途,同一原料可能具有不同使用目的。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的制定背景為何?
《化妝品註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新原料註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中要求化妝品或新原料註冊備案時,填報原料使用目的。但中國目前尚無原料使用目的相關技術文件,存在填報不規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支持化妝品原料創新若干規定》,規範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鼓勵原料創新,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制定了《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為註冊人、備案人在化妝品或新原料註冊備案時,填報原料使用目的提供技術參考。
《指南》中有多少種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
《指南》附表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包括72種原料使用目的及說明。《目錄》是在充分參考各國相關標準的基礎上,依據中國現行法規標準以及行業使用方式等進行制定。
《指南》未來是否會調整?
《指南》是在現行法規、標準、當前科學認知水準下形成的,隨著法規、標準、數據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將適時進行調整。
原料使用目的不在《目錄》範圍以內,是否仍可填報?
在化妝品或新原料註冊備案時,原則上應優先選擇《目錄》中的原料使用目的。考慮到產業創新發展和監管工作實際需要,如原料使用目的確實不在《目錄》範圍以內的,可填報「其他使用目的」,同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佐證資料應充分說明該使用目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合規性,一般包括各國化妝品相關法規標準收錄的原料使用目的(需同時提供原文及中文翻譯),或相關功能研究資料等。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所列限用或准用原料,應如何填報?
對《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收錄的限用、准用原料,填報時應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要求。例如,苯氧乙醇收錄於《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化妝品准用防腐劑(表4)中,該原料使用目的應為「防腐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