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有毒物質與危險核廢物管控法案》(Republic Act No.6969,簡稱R.A.6969)及其實施細則《DAO 1992-29》構成了菲律賓化學品管理的核心法規體系。
該法規透過對化學物質的登錄、進口與使用進行監管,旨在確保化學品於菲律賓境內的安全流通與環境永續。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化學品企業除了履行合規義務外,還面臨一項重要挑戰——如何在滿足政府申報要求的同時,保護自身商業保密資訊(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 CBI)。
化學品供應鏈中日益突出的保密需求
商業保密資訊是化學品企業的核心資產,涵蓋化學物質標識、產品配方、化學組成、生產工藝參數,以及供應商與客戶名單、採購策略、定價模型等。
一旦這些資訊外洩,可能導致產品被仿製、市場份額流失,甚至合作夥伴關係破裂。
因此,如何在向菲律賓環境與自然資源部(DENR)提供必要申報資料的同時,防止關鍵商業數據外流,成為跨國化學品企業的共同關注焦點。
菲律賓化學品申報與資訊揭露要求
根據R.A.6969與DAO 1992-29規定,在菲律賓從事化學品進口或使用的企業,須確認其化學物質是否屬於現有化學物質(PICCS收錄物質)或新化學物質。
現有化學物質(已列入PICCS)
為證明產品成分已被收錄於菲律賓化學品名錄(PICCS),企業須提交詳細的物質識別資訊。但企業希望保護關鍵的化學物質標識與產品配方,企業則可申請「物質標識資訊保密」的PICCS證書。
獲批後,證書上僅會顯示物質類別名稱及「已列入PICCS」的結論,不會披露具體化學名稱等敏感內容。以下為PICCS證書範例示意:

新化學物質(未列入PICCS)
若化學物質未收錄於PICCS,企業須依物質用途與數量提交相應的新化學物質申報,如:
SQI申請(Small Quantity Importation);
聚合物豁免(Polymer Exemption)申請。
這些申報須由菲律賓進口商或生產商作為申報人,向菲律賓環境管理局(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Bureau,EMB)提交,並要求提供申報物質標識資訊、生產商資訊及產品全成分配方,此類資訊通常涉及高度敏感的商業數據。
保密挑戰與合規解決方案
在多層供應鏈的實務中,資訊揭露往往涉及多個主體。例如:

新物質申報應由菲律賓進口商C作為主體向EMB提交,提交的信息涵蓋生產商資訊、新物質標識資訊和產品全成分配方資訊,這部分信息的洩露不僅增加了商業風險,也可能違反企業內部保密制度。
為應對這一問題,企業可採用第三方申報(Third-Party Submission)模式。
由具備相關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作為「資訊持有人和提交人」,直接向EMB提交物質資訊與產品全成分配方,此模式能有效保障:
生產商A的技術資訊保密;
生產商A與進口商C之間的商業資訊隔離;
申報材料合法合規並順利獲得批准。
結語
隨著菲律賓化學品管理法規持續強化,企業必須在法規遵循與商業保密之間取得平衡。
善用PICCS保密證書與三方申報機制,不僅能滿足菲律賓R.A.6969的法律要求,也能有效維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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