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告,將十溴二苯乙烷 (DBDPE) 列入歐盟REACH法規下的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中。

此次更新後,SVHC清單總數已達251項。 新增SVHC物質如下:
DBDPE物質訊息與列入原因 | ||||
物質名稱 | EC號 | CAS號 | 提議原因 | 常見用途 |
十溴二苯乙烷(DBDPE) / 1,1'-(ethane-1,2-diyl) bis[pentabromobenzene] | 284-366-9 | 84852-53-9 | vPvB(高持久性與高生物累積性),符合REACH法規第57(e)條標準。 | 廣泛用作阻燃劑,用於聚合物、樹脂、塗料、黏合劑和紡織品等。 |
背景資訊
2025年6月27日,瑞典作為歐盟成員國之一,正式提交提案,建議將十溴二苯乙烷(DBDPE)納入歐盟SVHC清單。
DBDPE是一種常用於塑膠與電子產品中的阻燃劑,被視為十溴二苯醚(DecaBDE)的替代物。
同年10月,ECHA成員國委員會(MSC)在會議中達成一致,確認此項新增。此舉預期將對全球供應鏈及化學品合規管理帶來新的挑戰。
企業重要提醒
台灣瑞歐提醒相關企業,若輸歐產品中含有此次新增的SVHC物質,製造商或進口商需在2026年5月5日前(即加入清單的6個月內),履行REACH法規中對SVHC的合規義務。
所有產品中如果SVHC的含量超過0.1%就必須向下游說明情況:
物質或混合物中SVHC含量超過0.1%,必須向下游使用者提供符合REACH法規的安全資料表SDS;
物品中SVHC含量超過0.1%,必須向下游傳遞安全使用資訊,至少包括該SVHC物質名稱。消費者也可要求相關資訊,供應商必須在45天內免費提供相關資訊。
當物品中的SVHC含量超過0.1%且出口超過1噸/年時,歐盟的生產商,進口商或者唯一代表(OR)必須向ECHA提交SVHC通報。
此外,根據《廢棄物框架指令》(WFD),所有含有SVHC物質超過0.1% (w/w) 的輸歐物品,在投放市場前,還必須完成SCIP通報。
同時,歐盟生態標籤法規規定,含有SVHC物質的物品將無法申請歐盟生態標籤。
相關文章:
歐盟ECHA提議將雙酚AF、雙酚F、正己烷列入SVHC清單,提醒出口企業關注
歐盟REACH合規指南:化學品安全報告CSR、安全數據表SDS與暴露場景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