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為期兩天的「日本化學材料展2025」於日本東京圓滿落幕。本屆展會以「化學」為核心議題,聚焦碳中和目標下的材料創新與技術突破,吸引來自全球產業鏈上下游共 24,274 位專業人士參與,為年度化學材料產業的重要盛會。

深耕化學品合規諮詢領域的 REACH24H JAPAN 株式會社亦受邀參展。展會期間,瑞歐科技受邀發表專題演講,針對全球 REACH-Like 法規最新動態與新興市場發展趨勢進行系統解析,獲得現場產業人士高度關注。
本文將根據本次展會演講重點,全面整理 2025 年全球化學品合規制度的關鍵變化,協助企業掌握各國法規走向,提前規劃全球市場與合規布局。
歐盟EU REACH:持續優化與前瞻性改革
自2007年正式施行以來,歐盟EU REACH法規始終是全球化學品管理體系的核心參考。
依據法規規定,凡在歐盟境內年製造或進口量 ≥1 噸的化學物質(包含物質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質,或物品中有意釋放的物質),均須向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完成註冊,否則不得於歐盟市場製造、進口或銷售。此外,特定物質仍需履行評估、授權或限制等後續義務。
近期法規重點更新:
行政費用調整:自2025年11月5日起,歐盟REACH註冊行政費用上調19.5%。中小企業(SME)的註冊費用與此前保持一致,但針對中小企業的相關管理規定有所調整。點擊查看詳情
未來修訂方向:2025年4月,ECHA 發布 REACH 法規全面修訂提案,涵蓋註冊內容更新、奈米材料定義、供應鏈數位化、授權限制流程簡化、海關執法強化等核心領域。最受關注的部分是擬將註冊有效期統一為10年,如果卷宗未更新或者發現不合規,ECHA有權撤銷註冊號。點擊查看詳情
英國UK REACH:脫歐後的彈性監管路徑
英國脫歐後,在歐盟REACH框架基礎上建立了獨立的UK REACH法規體系,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法規要求所有在英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到英國境內大於1噸/年化學物質的企業,均需對其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進行註冊,未完成註冊的物質將無法在英國境內合法流通。
企業關注要點及法規近期更新如下:
過渡機制:為盡可能降低對貿易的影響,UK REACH還制定了一系列過渡措施,包括「祖父條款」、DUIN通報以及NRES註冊等。
「過渡註冊」替代模型(ATRm):英國政府正研擬全新的 低成本註冊制度(ATRm),在維持高環保與健康標準下,大幅降低企業資料與測試成本。
首波截止日期可能再延後:原定2026年10月的首個提交截止日期,因ATRm細則未定,可能再次延後。點擊查看詳情
土耳其KKDIK:正式進入實操階段
2017年,土耳其KKDIK法規正式生效,其框架與歐盟REACH高度相似,要求在該國製造或進口化學物質的企業完成註冊,提交技術檔案和化學品安全報告,未註冊物質不得在土耳其市場銷售或使用。
近期,土耳其環境、城市化和氣候變化部(MoEUCC)正式宣佈,KKDIK化學品註冊系統註冊模組已正式啟動,並支援提交「臨時註冊」卷宗,標誌著KKDIK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預註冊截止日:已在土耳其市場上流通的物質必須在2025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預註冊。若在2025年10月31日之後首次生產或進口的物質,需在投放市場後30天內完成預註冊。
臨時註冊:若主導註冊人無法及時完成正式註冊,須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臨時註冊,聯合註冊成員則須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聯合提交。臨時註冊目前僅要求提交理化數據,生態與毒理數據可暫緩,但仍應視為正式註冊的關鍵步驟。點擊查看詳情
正式註冊可延期:企業可申請最長2年的正式註冊延期。點擊查看詳情
韓國K-REACH:噸位門檻與申報體系
韓國《化學品註冊與評價法》(K-REACH)要求對在該國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及現有優先物質進行註冊,提交安全數據並完成風險評估。
未經註冊的物質不得在韓國境內流通,違者將面臨處罰並可能被要求召回產品。
最新更新重點包括:
新物質年製造/進口噸位標準調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物質申報/註冊的年噸位標準將從此前的0.1噸上調至1噸。點擊查看詳情
新物質申報體系更新:自2025年8月7日起,原「有毒物質」概念被正式替代,改為「人體急性有害性物質、人體慢性有害性物質、生態有害性物質」。點擊查看詳情
中國:新化學物質管理邁向法治化新階段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第12號令)要求在中國境內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的企業,必須依法辦理登記,未登記的物質不得用於生產或進口。
當前,生態環境部(MEE)正持續推進該制度的完善:
CBI延期申請:針對2021年1月1日前7號令下取得常規申報登記證並享有標識保護的化學物質,其標識保護期最長至2025年12月31日。申請人可限期申請延期公開,最長延期不超過5年。
法規層級提升:正在審議的《生態環境法典》將把新化學物質登記制度納入,大幅提高違法處罰力度,管理模式趨向「證據導向」。
其他 REACH-Like 新興市場速覽
烏克蘭:根據《化學品安全技術法規》(烏克蘭REACH)要求,企業需為在烏克蘭境內每年生產量或進口量≥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提交註冊,否則不得在烏克蘭市場上供應流通。2025年10月22日,烏克蘭內閣發佈草案,擬全面延長預註冊和正式註冊期限。點擊查看詳情
巴西:2024年11月15日,巴西REACH法規(Law 15.022)正式生效。2025年5月發佈補充條例草案,明確了按噸位階梯收費、最長5年的商業資訊保密(CBI)申請以及優先評估高危害物質等細則。點擊查看詳情
哥倫比亞:2021年11月,哥倫比亞頒布了第1630號法令《工業化學品的綜合管理條例》,建立國家化學品清單以及註冊名錄,並對有GHS危害分類的工業化學品採取綜合管理機制。2025年11月11日,第一份國家工業化學品名錄發佈。
企業應對建議:從被動合規走向策略管理
面對全球化學品監管體系的持續演進與區域差異化要求,台灣瑞歐建議企業應建立系統性合規策略,化被動應對為主動管理:
明確合規路徑與時程表
針對出口或業務覆蓋的目標市場,企業需系統地整理各國法規義務與關鍵截止日期,建立內部合規日曆。
尤其需關注土耳其、烏克蘭、英國等近期更新或延期的註冊節點,避免因錯過期限導致市場准入中斷。
動態追蹤法規更新,善用制度工具降低成本
建議設立法規監測機制,及時獲取各國在數據共用、替代測試方法、簡化註冊等方面的最新政策。
靈活運用歐盟、韓國等地的數據共享機制,以及土耳其、英國等提供的過渡性註冊方案,可顯著降低測試成本與時間投入。
提前佈局草案與過渡期政策
對於仍處於草案或審議階段的法規,企業應保持關注並提前開展影響評估。
同時,對於設有過渡性安排的市場(如土耳其臨時註冊、英國ATRm等),應把握政策視窗,儘早啟動合規準備,避免過渡期結束後直接面臨完整註冊要求。
建立專業支持與內部協同機制
建議與專業合規諮詢機構保持溝通,獲取法規解讀與操作指導。
同時內部應強化研發、市場、合規部門的協同,確保從物質評估、數據準備到註冊提交的全程順暢,實現合規與商業目標的同步推進。
在全球綠色轉型與合規監管雙輪驅動下,企業唯有主動適應各國法規的動態演進,才能在競爭中保持合規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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