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中檢院)正式發布《防脫髮化妝品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及《防脫髮化妝品功效相關原料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等2項化妝品技術指導原則。並同步公布配套常見問題解答(Q&A),為防脫髮化妝品及相關原料的研究、功效評價與合規申報提供更明確的技術依據。

全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和指導防脫髮化妝品及防脫髮化妝品功效相關原料研究,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要求,中檢院組織制定了《防脫髮化妝品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見附件1)和《防脫髮化妝品功效相關原料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見附件2)。按照《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印發化妝品技術指導原則發佈工作程式的通知》(藥監綜妝〔2022〕32號)要求,現予發佈。
特此通知。
附件:
中檢院
2025年12月16日
常見問題解答(FAQ)重點整理如下
防脫髮化妝品功效相關原料包括哪些?
防脫髮化妝品功效相關原料包括兩類,一是通過研究證明具有防脫髮作用的單一原料或非單一原料中的組分,即配方中填報的「防脫髮劑」;二是輔助發揮防脫髮作用的原料,即配方中填報的「防脫髮輔助劑」。原則上,非單一原料不要求明確防脫髮輔助劑組分。
防脫髮輔助劑可以單獨用於產品,也可與防脫髮劑共同用於產品。
對填報的防脫髮劑進行功效評價時,如何排除產品配方中其他原料對防脫髮作用的干擾?
原則上,參考產品中填報的防脫髮劑使用方式,可將填報的防脫髮劑簡單溶解或分散製備成受試物,應說明受試物的具體組成,並分析其他原料對評價結果可能產生的影響,例如是否可能增加頭髮順滑作用、刺激頭髮生長等。除溶劑或分散劑外,如有必須添加的其他原料(例如必須的防腐劑),需進行必要性分析,並提供客觀依據排除其他原料對防脫髮作用的影響。
防脫髮功效相關原料能否進行功效宣稱?
防脫髮劑可在產品標籤中宣稱其防脫髮功效;防脫髮輔助劑不得在產品標籤中宣稱其防脫髮相關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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