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中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的修訂徵求意見稿。
此次修訂內容中最受關注的,是對高風險化學物質的管控升級,特別是全面禁止了多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並大幅收緊了對雙酚A(BPA)的限量要求。
重點一:禁用包括鄰苯二甲酸酯在內的多種高風險物質
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俗稱「塑化劑」)因其潛在的健康風險一直備受關注。 此次修訂草案明確提出,將基於風險評估和產業現況,刪除多種高風險或已被產業已淘汰的添加劑。
根據附件中的修訂說明,被刪除的物質名單中包括了五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
鄰苯二甲酸二烯丙酯 (DAP)
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DBP)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 (DINP)
鄰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 (DEHP)
鄰苯二羧酸-二-C8-C10支鏈烷基酯(C9富集)(DINP)
這一變化意味著,這些過去在特定條件下允許用於PVC、橡膠、塗料、黏合劑等食品接觸材料的鄰苯二甲酸酯類添加劑,未來將被全面禁止使用。
除以上物質,刪除的物質還包括:
2-甲基-2-丙烯酸與2-甲基丙烯酸2-羥基乙酯、α-(1-氧代-2-丙烯-1-基)-ω-羥基聚(氧 基-1,2-乙烷二基)和 2-丙烯 酸 3,3,4,4,5,5,6,6,7,7,8,8,8 十三氟辛酯的共聚物的鈉鹽
2-甲基丙烯酸與2-丙烯酸、2-甲基丙烯酸2-(二乙基胺)乙基酯和2-甲基丙烯酸 3,3,4,4,5,5,6,6,7,7,8,8,8 十三氟辛基酯的聚合物
α-(壬基苯基)-ω-羥基聚(氧 代-1,2-乙二基)
丁基鄰苯二甲醯基乙醇酸丁酯 (BPBG)
高氯酸鈉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硫酸銨鹽
雙[乙基(全氟辛烷)磺醯胺乙 基]磷酸銨
2-甲基-2-丙烯酸1,2-亞乙基二(氧基-2,1-亞乙基)酯與2-甲基-2-丙烯酸2-(二乙基氨 基)乙基酯、2-甲基-2-丙烯酸2-癖基乙基酯和2-甲基-2-丙烯酸 3,3,4,4,4,5,5,6,6,7,7,8,8,8 十三氟辛基酯的聚合物的乙酸鹽
重點二:雙酚A(BPA)監管顯著趨嚴
雙酚A是另一項廣受關注的化學物質。 在此次修訂中,其監管要求大幅收緊。
根據文件內容,雙酚A的特定遷移限量(SML)將從現行的0.6 mg/kg大幅下修至0.05 mg/kg 。 此一調整意味著限量標準收嚴超過十倍。
重點三:擬刪除共計401種已納入其他產品標準管理、無添加劑功能的物質
該部分主要針對在產品標準(GB 4806)中重複列管的物質進行刪除。 刪除情況如下:
表格類型 | 刪除數量 |
A.1 塑膠 | 3 |
A.2 塗料和塗層 | 105 |
A.3 橡膠 | 12 |
A.4 油墨 | 62 |
A.5 黏合劑 | 219 |
其他主要變更
其他主要變更包括:
新增物質:納入了自 2016年以來批准的33種新添加劑。 並增加了8種用於再生纖維素材料的添加劑名單,包括:
1,2-丙二醇
C.I.顏料黑7;炭黑
白礦物油
次氯酸鈉
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單油酸酯(吐溫-80)
硫酸
氫氧化鈉
十二烷基苯磺酸鈉
修訂限量:除了雙酚A外,另有 5 種物質的限量要求進行修訂,重點包括:
序號 | 物質名稱 | 原限量要求 | 修訂後限量要求 |
1 | 4,4'-二羥基二苯基丙烷,雙酚 A | 0.6 mg/kg(SML) | 0.05 mg/kg(SML) |
2 | 1,2,4-苯三甲酸三(2-乙基己基)酯 | 0.05 mg/kg(SML) | 1 mg/kg(SML) |
3 | 2-[4,6-雙(2,4-二甲基苯基)-1,3,5-三嗪-2-基]-5-(辛氧基)苯酚 | 0.05 mg/kg(SML) | 5 mg/kg(SML) |
4 | 三(混合 2,4-雙(1,1-二甲基丙基)苯基和 4-(1,1-二甲基丙基)苯基) 亞磷酸酯 | 5 mg/kg(以本物質的亞磷酸酯和磷酸酯形式及 4-叔戊基苯酚之總和計,SML) | 10 mg/kg(以本物質的亞磷酸酯和磷酸酯形式及 4-叔戊基苯酚之總和計,SML) |
5 | 間苯二胺;1,3-苯二胺 | 不得檢出(DL=0.01 mg/kg)(SML) | 不得檢出(DL=0.002 mg/kg)(SML) |
6 | 丁烯酸 | 0.05 mg/kg(SML) | 0.05 mg/kg [以丁烯酸計,SML(T)] |
金屬元素限制:將鋅元素的限量調整為5 mg/kg,並首次新增了對鋁元素的限量要求(1 mg/kg)。
特定遷移總量限量:對特定遷移總量限量要求進行修訂,詳見修訂草案附錄B。
著色劑純度要求:新增了著色劑質量規格要求,詳見修訂草案附錄E。
給相關企業的建議
此次標準修訂,將對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的生產、使用和貿易企業產生深遠影響。 為應對新規挑戰,瑞歐科技建議企業對照新標準草案,檢查自身產品中是否有本次修訂中擬刪除的添加劑成分,並進行相應調整。
同時,對於使用雙酚A(BPA)的產品,企業必須評估產品品質控制體系,確保最終產品的遷移量符合標準要求。 各企業應密切關注該標準的最終發佈和實施日期,以確保順利過渡並全面符合新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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