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德克薩斯州眾議員 Randy Weber 正式提出《2025 年包裝與索賠知識法案》(Packaging and Claims Knowledge Act of 2025,簡稱 PACK 法案)。該法案核心目的為修訂《聯邦貿易委員會法》(15 U.S.C. 41 et seq.),以規範「可回收」「可堆肥」「可重複使用」等包裝聲明的真實性與透明度。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為大家介紹了美國食品接觸材料的法規體系,並說明了出口至美國市場的食品接觸物質,需先判定是否為美國 FDA 監管下的食品接觸物質(FCS),否則將被視為新的食品接觸物質或用途,必須進行申請。而食品接觸通告(FCN)申請,就是新食品接觸物質所必須跨越的一道門檻。本篇將重點說明 FCN 的申請要求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