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告,將正己烷和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亞乙基]二酚(雙酚AF)及其鹽類物質列入歐盟REACH法規下的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

截至目前為止,SVHC清單總數已增至253項。新增物質詳細資訊如下:

企業合規提醒
為保障人類健康與環境安全,歐盟持續強化高危害化學品的識別與風險管理。
在監管持續收緊的趨勢下,台灣瑞歐建議企業應持續關注 SVHC 清單更新動態,並定期針對輸歐產品進行最新 SVHC 篩查,以確保符合 REACH 法規要求。
依據 REACH 法規規定,若產品中 SVHC 含量超過 0.1%,需履行以下義務:
物質、配製品SVHC含量超過0.1%,必須向下游提供符合REACH法規的安全數據表(SDS);
物品中SVHC含量超過0.1%,必須向下游提供安全使用說明,其中至少包括該SVHC的名稱。消費者也可提出類似要求,供應商應在45天內免費提供相關信息;
當物品中的SVHC含量超過0.1%且出口超過1噸/年時,歐盟的生產商,進口商或者唯一代表還須向ECHA提交SVHC通報。若為新增SVHC物質,通報義務需在該物質加入SVHC清單後的6個月內完成。
此外,根據廢物框架指令(WFD),含SVHC物質超過0.1%的輸歐產品,還需完成SCIP通報後才可以投放市場。
同時,根據歐盟生態標籤法規規定,含SVHC的物品將無法申請歐盟生態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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