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觸材料直接關係到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其品質安全管控備受重視。中國在食品接觸材料(FCM)領域的法規體系也持續發展與完善。
對於生產或銷售食品接觸材料及其製品的企業來說,了解並遵守中國的合規要求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在這篇文章中,瑞歐將重點介紹中國食品接觸材料的法規架構以及企業的主要合規義務。
食品接觸材料法規體系
中國食品接觸材料法規架構是個多層次的系統。
《食品安全法》是監管食品安全的根本法律,它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提出了通用性的規範,也是中國執行食品接觸材料監管的法律基礎。
由《食品安全法》衍生出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體系,屬於強制性法規要求,是進行食品接觸材料全流程管理的主要依據。
截至目前,中國已建立起一套涵蓋基礎材料、添加物、產品、製程與檢驗方法的全方位標準體系。
這個體系主要分為四大類標準:
通用標準
產品標準
檢驗方法
生產規範(如下圖所示)。
這四個部分彼此銜接、互相協調,從不同角度進行食品接觸材料的安全控管。
此外,還有部分與食品接觸材料相關的行業標準與團體標準,雖非強制性標準,但可作為國家標準的補充參考。
上述三個層級的法規,共同構成了中國食品接觸材料的監管體系。
企業的合規義務
凡進入中國市場或於中國境內銷售的食品接觸材料及製品,皆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國FCM合規的主要義務如下圖所示。
以下我們以「塑膠材料」為例來說明:
首先,企業須對塑膠材料中的所有成分進行詳細的合規性審查,確保所有成分,包括基礎聚合物與添加劑,都有列入相關物質清單,且其用途與添加量符合法規中設定的限制要求。
若產品中的成分未列入GB標準、相關公告,或與公告中的使用限制不符,企業便需向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交「新品種」的安全性評估申請。這項上市前評估會針對理化性質、遷移量測試以及毒理資料進行全方位審查,以確認該物質在食品接觸用途下的安全性。只有通過審查並獲得核准後,該物質才可合法使用於中國市場。
接著,在確認原料合規之後,企業還需依據GB標準對製成的塑膠製品進行各項測試,例如遷移量測試、感官要求及理化指標測試等,以確認產品是否符合GB中的安全要求。
最後,在產品符合相關限制條件後,企業還有義務向下游客戶(不含最終消費者)提供「符合性聲明文件」,說明產品的合規情況與使用限制等資訊。
總結
中國已建構起一個以《食品安全法》為根本、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為核心的食品接觸材料監管框架。這套系統不僅包含完善的授權物質清單,也明確規範了供應鏈各階段企業的合規責任——從化學物質供應商到最終產品製造商,都需透過「符合性聲明」傳遞合規資訊,確保資訊透明。
對於任何未授權的新物質,更須先完成嚴謹的申報與安全性評估程序,才能被允許應用於食品接觸用途。這一套全鏈條監管體系,為食品接觸材料供應鏈的安全把關提供了堅實的防線。
如您對以上內容或食品接觸材料合規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瑞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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