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農藥類型
在加拿大,農藥也被稱為「有害生物防治產品」(下文均統稱「農藥」),主要指任何直接或間接用於控制、預防、破壞、減輕、吸引或驅除有害生物的物質、有機體和產品。
根據活性成分類型的不同,可將農藥產品分為以下三大類:
常規化學農藥:通常指合成類化學品。
生物農藥:即從細菌、真菌、病毒、植物、動物和礦物等天然來源提取的農藥。
抗菌農藥:即主要用於控制無生命物體、工業過程、水或空氣內的微生物(如:細菌、真菌、藻類、原生動物或病毒)和污垢生物(如:附著在斑馬貽貝或藤壺等潮濕表面上的生物)的農藥。
加拿大農藥法規
加拿大《有害生物防治產品法案》(Pest Control Products Acts),為有害生物防治產品的監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現行法案於2002年12月12日獲得批准,2006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為了細化法案的監管條例,加拿大衛生部制定了《有害生物防治產品法規》(Pest Control Products Regulations),以落實農藥產品的合規要求。
根據法案與法規的要求,除了部分可豁免的產品外,任何人不得製造、擁有、處理、儲存、運輸、進口、分銷或使用未依該法規註冊的農藥產品。
加拿大監管部門主要圍繞化學、效益、人類健康風險與環境風險等方面對農藥產品進行審查與評估,在產品被認定為有效且風險是可接受後方可批准註冊,這是為了防止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加拿大農藥監管機構
加拿大有害生物管理局 Pest Management Regulatory Agency (PMRA)
PMRA代表衛生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產品法案》,並根據《有害生物防治產品法案》規定了食品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同時PMRA還管理《農藥殘留補償法》、《農業和農業食品行政罰款法》等。
加拿大農藥登記類型及週期
根據申請的目的和所需要的材料類型,加拿大農藥登記類型被分為8個類別:
A類
新的活性成分或集成系統產品 (ISP)、及其相關的終端用途產品 EP 和生產用途產品 MP
已註冊的農藥產品的主要新用途
未註冊活性成分的進口 MRLs
類別 | 完整性審查時間(天) | 評審時間(天)* | 公眾諮詢時間(天) | |
---|---|---|---|---|
新活性成分或ISP的註冊,包括含新活性成分的MP或EP註冊 | 常規農藥 | 37 | 655 | 45 |
微生物農藥 | 37 | 470 | 45 | |
低風險農藥,其他生物農藥,非常規農藥,NSCLP(非直鏈鱗翅目訊息素) | 37 | 555 | 45 | |
SCLP(直鏈鱗翅目訊息素) | 37 | 285 | 45 | |
已註冊農藥產品的小宗用途申請註冊 | 微生物農藥 | 37 | 470 | 45 |
常規農藥、低風險農藥、其他生物農藥、非常規農藥、NSCLP | 37 | 555 | 45 | |
SCLP(直鏈鱗翅目訊息素) | 37 | 285 | 45 | |
進口MRLs | 37 | 655 | / | |
其他(如:重新協商審核時間等) | 可變 | 45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B類
活性成分已註冊的新農藥產品
緊急登記
對現有農藥產品的變更(例如,產品化學、標籤)
為先前評估的活性成分增加進口 MRLs
類別 | 完整性審查(天) | 評審時間(天)* | |
---|---|---|---|
活性成分已註冊的新產品註冊,或緊急使用登記 | 常規農藥 | 37 | 425 |
微生物農藥,SCLP | 37 | 240 | |
低風險農藥,其他生物農藥,非常規農藥,NSCLP | 37 | 360 | |
目標生物、使用劑量和使用方法的變更 | 37 | 158 | |
先前評估的活性成分增加進口 MRLs | 37 | 425 | |
其他(如:重新協商評審時間等) | 可變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C類
無數據要求的產品註冊和變更,這些申請涉及微小標籤或配方審查,例如基於已註冊產品的產品註冊。
類別 | 完整性審查(天) | 評審時間(天)* |
---|---|---|
產品化學或配方變更 | 37 | 180 |
行政變更或行政恢復【1】 | ||
產品標籤的新增或變更 | 37 | 240 |
增加已批准的小宗用途 | ||
相似登記 | ||
其他(如:重新協商評審時間等) | 可變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1】行銷變更指登記證轉讓、更換配方來源等;行政恢復
D類
特殊申請類別:
類別 | 完整性審查(天) | 評審時間(天)* |
---|---|---|
進出口批准 | / | 一般為10-70天,視具體情況而定 |
登記證續期 | / | 45 |
停止銷售 | 7 | 45 |
其他(如:重新協商評審時間) | 可變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E類
新活性成分、已註冊活性成分新用途的試驗許可
申請在加拿大進行研究的試驗通報
類別 | 完整性審查(天) | 評審時間(天)* | |
---|---|---|---|
試驗許可 | 新活性成分(包括食品和非食品用途) | 21 | 159 |
活性成分已註冊的新用途 | 21 | 69 | |
試驗通報 | / | 30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F類
以通知的形式對已註冊的農藥產品進行註冊和變更
類別 | 評審時間(天)* |
---|---|
所有通知 | 45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L類
申請人通過引用其他註冊人提供的數據,提交產品註冊或變更(包括活性成分、配方中間體和終端製劑的新來源)
基於小宗用途延長獨家使用保護期
類別 | 完整性審查(天) | 評審時間(天)* | ||
---|---|---|---|---|
活性成分, EP, MP的等效性和數據補償評估 | 不提交新數據 | 所有農藥類型 | / | 365 |
提交部分數據 | 常規農藥 | 37 | 425 | |
低風險農藥,其他生物農藥,非常規農藥,NSCLP | 37 | 360 | ||
微生物農藥和SCLP | 37 | 240 | ||
基於小宗用途延長獨家使用保護期 | 37 | 240 | ||
其他(如:重新協商審核時間等) | 可變 |
*不考慮補資料時間
P類
提交前諮詢
類別 | 評審時間(天) |
---|---|
提交前諮詢(預申請會議) | 80 |
加拿大農藥登記主體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農藥產品的新註冊,但是境外企業必須指定加拿大境內的個人或機構作為代理開展農藥登記工作,並代表境外企業處理相關申請事宜。
農藥登記審核流程
數據補償
獨家使用數據
以下數據屬於獨家保護數據:
1)申請人為支持新活性成分註冊而提供的測試數據;
2)申請人為支持含有新活性成分的新產品註冊而提供的測試數據;
3)申請人為添加到產品裡的新物質或新化合物(即尚未包含在已登記農藥產品中的物質或化合物)註冊而提交的測試數據。
獨家使用數據自產品註冊批准之日起有10年的獨家數據保護期,其中,每增加三個小宗用途,獨家保護期則延長一年,最多延長至15年。在此保護期內,任何人引用獨家數據用於加拿大有害生物產品的登記必須獲得原數據持有人的授權。
數據補償
用於新登記、變更登記首次提交的數據,自數據提交之日起12年內都屬於數據的補償保護期。在此保護期內,引用數據需要與數據持有人進行友好協商並向官方遞交書面協議。
數據提交超過12年後,可以免費引用。